校園暴力可以立案嗎?法律上有規定嗎?
一、校園暴力可以立案嗎?
校園暴力可以立案。校園欺凌如果構成輕傷及以上傷害的,構成故意傷害罪,應當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如果不構成輕傷的,會受到治安處罰,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引用法規
[1]《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
二、家庭暴力報警法
法律分析
家庭暴力當事人可以報警處理,公安機關接到家庭暴力報案后應當及時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關規定調查取證,協助受害人就醫、鑒定傷情。如果加害人實施家庭暴力,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公安機關會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五條
公安機關接到家庭暴力報案后應當及時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關規定調查取證,協助受害人就醫、鑒定傷情。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體受到嚴重傷害、面臨人身安全威脅或者處于無人照料等危險狀態的,公安機關應當通知并協助民政部門將其安置到臨時庇護場所、救助管理機構或者福利機構。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 第十五條
三、校園暴力可以立案嗎?
1.校園暴力可以立案。校園欺凌如果構成輕傷及以上傷害的,構成故意傷害罪,應當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2.如果不構成輕傷的,會受到治安處罰,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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