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代位權行使時間有限制嗎?哪些相關規定?

一、債權代位權如何行使?
行使債權代位權有時間限制,債權人的代位權是指,當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債權導致債權人的到期債權無法實現的時候,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對相對人的權利。
二、沒有到期的債權能行使代位權嗎,法律上如何認定?沒有到期債務能行使管位權
專業分析債權未到期不可以行使代位權。債權人應當在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以及債務人對次債務人的債權均已到期的情況下方可行使代位權。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條,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債權或者與該債權有關的從權利,影響債權人的到期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對相對人的權利,但是該權利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到期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相對人對債務人的抗辯,可以向債權人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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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五條
三、什么是債權代位權?有什么法律限制?
代位權的行使,法律沒有規定時間限制。
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債權或者與該債權有關的從權利,影響債權人的到期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對相對人的權利,但是該權利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到期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條,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債權或者與該債權有關的從權利,影響債權人的到期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對相對人的權利,但是該權利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到期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相對人對債務人的抗辯,可以向債權人主張。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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