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出租的房屋是否可以轉租?相關規定有哪些?
一、承租人租賃的出租房可以轉租嗎?
承租人租賃的出租房可以轉租,但前提是承租人轉租需要經過出租人的同意,并且轉租的期限不得超過承租人租賃的剩余期限。在承租人經過出租人的同意轉租之后,承租人和次承租人之間就形成了一個有效的租賃合同。
二、一房數租,法律如何規定租賃權歸屬一房多租,租賃權的歸屬
一房數租,已經合法占有承租房屋的承租人優先獲得租賃權;數個承租人均為合法占有該租賃房屋,已經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的承租人優先獲得租賃權;數個承租人既沒有合法占有租賃房屋也未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租賃合同成立在先的承租人優先獲得租賃權。
三、土地出租法律規定有哪些,有沒有法律規定?
法律分析
土地出租法律規定有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作為出租人可以在一定期限內,將承包地全部或者部分租賃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耕種并收取租金,租賃期限一般不得超過二十年。
法律依據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條承包方可以自主決定依法采取出租(轉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轉土地經營權,并向發包方備案。第四十條土地經營權流轉,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書面流轉合同。《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條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引用法規
[1]《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六條
[2]《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四十條
[1]《民法典》 第七百零五條
四、租期超過20年是否房屋租賃合同整體無效,法律的規定是什么
對于租賃期限超過二十年的房屋租賃合同,如果沒有其他無效的事由,并不會導致租賃合同整體無效,只是合同中超過二十年的部分無效。也就是說,二十年期限內,雙方有權按照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合同;二十年期限屆滿時,出租人有權收回房屋,承租人也有權拒絕繼續支付租金并退還房屋。
房屋租賃合同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是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房屋,與承租人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無效;
二是出租人就未經批準或者未按批準建設的臨時建筑,與承租人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無效。
需要注意的是,若因前述事項導致租賃合同糾紛,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取得相關許可證或者主管部門批準的,法院一般會認定合同有效。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條,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七百零五條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