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違約不給撫養費,離婚后不給撫養費用可起訴嗎?

一、男方違約不給撫養費,離婚后不給撫養費用起訴可以嗎
1、我國法律規定,離婚的父母對未成年子女仍然有撫養的義務,如果有一方不履行義務,便意味著違反法律,更直接地回答不支付子女撫養費怎么辦向法院起訴,申請強制執行。
2、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二、離婚后一方不給孩子撫養費可以嗎,孩子一方不給
1如果一方無經濟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導致對方拿不到撫養費的話,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如果不給撫養費方存在減少給付情況,那他可以減少給付。減少給付情況,主要指給付一方,由于長期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經濟相當困難,無力按原數額給付,而撫養子女一方又能負擔子女的大部分撫養費,那么可請求減少給付。2如果一方拒不交納人民法院有關撫養費的判決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其他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協助執行。如果一方不執行的是離婚協議中約定應給付的撫養費,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而必須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以原協議約定為證據,請求法院判令對方履行其應盡的義務。希望以上的信息對你在協議離婚后一方不給孩子撫養費有幫助還有其他疑問,點擊“咨詢我”進行咨詢,為您提供專業法律咨詢。
三、對方不履行協議離婚小孩撫養費違法嗎
1、一方拒不支付子女撫養費的,另一方可以與其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法院判決履行。判決后,仍然不履行支付撫養費義務的,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采取提取、凍結財產等措施支付撫養費或者以財物相抵。
2、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六十一條,對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決、裁定、調解書中有關子女撫養義務的當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定采取強制措施。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十一條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一條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