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裁判生效后如何執行
一、行政訴訟的裁判生效后,如何執行?
當事人必須履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拒絕履行判決、裁定的,行政機關可以向第一審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或者依法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行政訴訟法》第九十五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拒絕履行判決、裁定、調解書的,行政機關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審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或者由行政機關依法強制執行。
引用法規
[1]《行政訴訟法》 第九十五條
二、行政訴訟后如何申請強制執行的規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
行政訴訟后申請強制執行的條件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拒絕履行判決、裁定、調解書上載明的義務。申請人民法院執行的條件為二年。自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履行期的最后一日起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九十四條
當事人必須履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九十五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拒絕履行判決、裁定、調解書的,行政機關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審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或者由行政機關依法強制執行。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九十四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九十五條
三、法庭判決后怎么執行?
法律分析
法庭判決后的執行方式為當事人按照判決書的執行;如果是一方不履行判決另一方申請強制執行的,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注意,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九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九條
四、行政強制執行是否適用訴訟?
行政強制執行是不可以訴訟的。提起行政訴訟需要符合法定的訴訟條件,并且按照法定的訴訟程序進行。對于行政相對人的違法行為來說,我國的行政機關可以采取行政強制的,比如說被行政處罰的相對人人不執行行政處罰的時候,行政機關可以強制執行罰款。
五、行政訴訟如何重新申訴?
法律分析
行政訴訟不能重新申訴,只能申請再審。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但判決、裁定不停止執行。
法律依據
《行政訴訟法》第九十條
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但判決、裁定不停止執行。
《行政訴訟法》第九十一條
當事人的申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
(一)不予立案或者駁回起訴確有錯誤的;
(二)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
(三)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不足、未經質證或者系偽造的。
引用法規
[1]《行政訴訟法》 第九十條
[1]《行政訴訟法》 第九十一條
六、行政訴訟后如何申請強制執行?
行政訴訟后,在行政相對人拒絕履行法院判決、裁定或者調解書的情況下,行政機關應該向一審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對于具有強制執行權的行政機關來講,也可以直接采取行政強制執行措施。如果是行政機關不履行應盡義務,行政相對人也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