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商住房租用該如何補償 無償使用房屋要簽租賃合同嗎,該如何規定的
一、日照商住房租用如何補償
房屋拆遷包括國有土地上房屋和集體土地上房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搬遷與集體土地上房屋征地拆遷適用的法律法規不同,補償方式不同。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標準包括
1、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根據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給予補償)。
4、如果是國有出讓土地,對土地還應該進行補償,如果是國有劃撥土地一般是沒有補償的。
二、集體土地上房屋征地拆遷適用的法律是《土地管理法》及各地政府依據該法制定的征地拆遷補償辦法。
補償標準原則上是不得降低原有生活水平,短期生活有改善,長遠生活有保證。同時要根據房屋的建筑結構和修建年代、地理位置和用途進行綜合考量。還要結合政府的安置方式來區別計算。按照產權置換的,應該給予合理面積和裝修費補償、搬遷費補助、過渡費;按照劃地重建的,應該給予重置成新價補償(本地修建原有規模房屋所需要的費用)、裝修費和搬遷補助、過渡費;按照純貨幣補償的,應該給予附近城鎮的商品房均價的補償。
二、日照安置房被占如何補償?
關于安置房拆遷怎么補償主要分兩個部分來講,首先如果是第一次房屋拆遷后自己獲得的安置房,現在又面臨拆遷,可按正常的房屋拆遷補償。
第二種情況,自己不是安置人員去購買的安置房,并已經居住,現在面臨拆遷,根據合同約定,拆遷補償款由原房主所得,購買人在向原房主索賠。實踐當中,安置房買賣問題比較復雜,會涉及到房屋過戶交易等糾紛,如果遇到安置房購買,需謹慎簽訂合同或合同內提前約定拆遷補償款的歸屬,避免后期不必要的麻煩。
三、無償使用房屋要簽租賃合同嗎,該如何規定的
無償使用房屋是不需要重新簽訂合同的。在我國的房屋租賃合同的法律法規的規定中,如果是承租人不知道出租人買賣房屋的話,此時是會嚴重的損害承租人的利益的,所以我國的法律法規是保護承租人的。
四、門面房的房產證上寫用途是住托,拆遷按什么標準補償
1、處在實際經營中的房屋應當按照商業用房進行補償。房屋拆遷補償,應當由當地的拆遷部門公告補償標準以及補償方式。房屋拆遷補償包括房屋補償與宅基地補償。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有營業執照的門面房,個體戶,經營用房應當按照商業用房性質補償。商業用房補償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補償停產停業損失、裝修費用、拆遷過渡費、安置等,應積極爭取。
2、如果補償額過低或者補償不合理,建議聘請專業拆遷維權律師通過要求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談判、與央視等知名有影響力的媒體合作曝光等多種方式來維權。
五、土地租用可以如何補償?
土地征收如何補償1、依照土地管理法規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2、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3、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4、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5、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于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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