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商鋪轉讓可以怎么賠償 宅基地是否可以轉讓給子女,可以轉讓嗎
一、朝陽商鋪轉讓可以怎么賠償
商鋪所有權人和承租人都應當獲得補償,所有權人的補償包括對商鋪估價補償,商鋪出租的租金損失的補償。商鋪承租人的補償包括1、店面裝修的補償;
2、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3、貨物出清損失的補償;
4、設備搬遷或重置的補償。具體每一項的補償標準,則需要根據實際評估來確定。
二、宅基地是否可以轉讓?
關于宅基地能轉讓嗎,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農村村民一戶只能申請一處宅基地,農民宅基地使用權由于是村民基于其身份而無償取得的與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資格是聯系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宅基地具有社會福利和社會保障的功能。所以,農村房屋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間互相買賣流轉,賣給非本村人的屬于無效的買賣。
引用法規
[1]《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三條
三、宅基地是否可以轉讓給子女,可以轉讓嗎
對于您的疑問宅基地可以轉讓嗎的解答是這樣的在符合一定條件下,農村宅基地是可以轉讓的。宅基地在農村組織內部成員之間轉讓,而不能向非農村組織成員轉讓。農村組織內部成員具有農村戶籍,符合宅基地的申請條件,宅基地本就屬于農村集體的建設土地,集體享有所有權,分給農民使用,農民之間相互轉讓不違反法律規定。 宅基地所有權屬于集體,使用權由農民個人享有,農民買賣在宅基地上自建的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權也隨著轉移,此時,宅基地的轉讓是有效的,只是農民轉讓、出賣宅基地上的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權之后不能再另外申請宅基地。
四、阿拉善盟棚戶區轉讓賠償如何進行賠償
結合改造地塊房屋的不同性質,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應當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按照拆遷之時,被拆遷房屋周邊類似房地產市場價格評估補償,如果是農村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應當參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相關精神,結合周邊房屋市場價格,按照被征收人居住條件有所改善為原則,對被拆遷人進行安置補償。改造范圍內的居民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棚戶區拆遷補償包括1、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根據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給予補償)。
五、商鋪轉讓合同能否退?
商鋪轉讓合同能否退,要看情況1、如果商鋪不想要了是因為房屋因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交付后,經核驗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交付后出現質量問題且嚴重影響正常生活居住,或者是簽訂合同后,開發商將房屋出賣給第三人或擅自抵押給第三人的情況下,購買者有權申請退房。
即若能證明賣方有合同法規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行為,可以要求退房,在該情況下解除合同不用承擔違約責任。
2、但如果購買者只是單純的后悔不想要的情況,一般很難退。
實際上房屋買賣合同已經事實成立了的話,無正當理由退房屬于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
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條
[1]《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條
六、大同土地轉讓可以如何補償
土地征收如何補償1、依照土地管理法規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2、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3、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4、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5、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于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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