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欠款兩萬元,逾期一年,金額變成了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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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用卡欠了3萬,逾期了一年,不到兩個月會坐牢嗎
這種情況不算信用卡詐騙。《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條 【信用卡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后仍不歸還的行為。
盜竊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
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條
[2]《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條
二、信用卡逾期兩年,被立案通緝,欠卡兩萬元,會被通緝嗎?
1、欠信用卡2萬逾期兩年了,不會被通緝,銀行方面會提起訴訟。
2、按照信用卡辦理時簽訂的合同的約定,發卡行將向法院起訴,法院會采取財產保全等措施,包括凍結欠款人的所有銀行帳戶上的存款,查封已抵質押的財產等。
3、判決下來后,會依法強制執行(扣劃存款,拍賣抵質押物等)財產以清償銀行的欠款損失。
4、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二)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三)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四)違反限制高消費令的;
(五)被執行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可以對失信被執行人采取的行為
一是禁止部分高消費行為,包括禁止乘坐飛機、列車軟臥;
二是實施其他信用懲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機構貸款或辦理信用卡;
三是失信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不得擔任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
三、信用卡欠了4萬且逾期4個月,會起訴嗎?
您好,針對您的信用卡欠了4萬,逾期4個月月。會起訴嗎問題解答如下, 您好如果您實在還不了了。建議您與銀行協商。可以分期還款。或者最低還款的。銀行看您的態度很重要,主動到發卡行當地卡部說明實際情況。一定不要躲避,否則銀行會認為你在惡意拖欠。就算不能全額還款,也要盡量還一部分表示誠意。
2.信用卡欠款出現以下情況可向提訟
經其他催收方式催收無效,透支本息超過1000元的;
掌握欠款客戶存款及其他財產信息,需經凍結和判決的;
因欠款不還而遭同業,需共同參與清收的。
3.逾期記錄會自動進入人民銀行的征信系統,各銀行不需要上報。結清欠款后也不會撤銷不良記錄,只會在結清后的24個月在系統里被覆蓋。征信系統只能查詢到最近24個月的記錄。
信用卡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后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
信用卡惡意透支的后果
1、產生不良信用記錄;
2、產生利息日利息按0.05計算,從消費記賬日起息;
3、產生滯納金按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的5%收取滯納金,按月計收;
4、銀行會;
5、自還清欠款日起5年內無法在銀行辦理信貸類業務。
信用卡欠款不還,銀行會通過多個途徑進行催收,如果其中表示還款并做出還款計劃,實際履行的,銀行不會報案作為刑事案件處理。如果拒不還款,銀行一般會通過民事途徑,再不還款的才會啟動報案程序。如果公安立案后,再不還款,有可能構成信用卡詐騙。 具體法律規定如下
《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 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四)惡意透支的。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后仍不歸還的行為。
最高院 最高檢《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六條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后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惡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
第二款規定的“以非法占有為目的”
(一)明知沒有還款能力而大量透支,無法歸還的;
(二)肆意揮霍透支的資金,無法歸還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變聯系方式,逃避銀行催收的;
(四)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還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資金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資金,拒不歸還的行為。
惡意透支,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在1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特別巨大” 。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條
[1]《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六條
[2]《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九十六條
[3]《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九十六條
[4]《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九十六條
[5]《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九十六條
[6]《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九十六條
四、欠信用卡三十多萬,逾期兩年會被立案通緝嗎?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后仍不歸還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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