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澤翻建老房占地如何賠償 修鄉村公路占地賠償嗎
一、菏澤翻建老房如何計算土地賠償
翻建的老房子如果證件齊全,那么集體土地上房屋征地拆遷適用的法律是《土地管理法》及各地政府依據該法制定的征地拆遷補償辦法。補償標準原則
1、不得降低原有生活水平,短期生活有改善,長遠生活有保證。
2、同時要根據房屋的建筑結構和修建年代、地理位置和用途進行綜合考量。
3、還要結合政府的安置方式來區別計算。按照產權置換的,應該給予合理面積和裝修費補償、搬遷費補助、過渡費;按照劃地重建的,應該給予重置成新價補償(本地修建原有規模房屋所需要的費用)、裝修費和搬遷補助、過渡費;按照純貨幣補償的,應該給予附近城鎮的商品房均價的補償。
如果沒有任何審批和證件的那么可能涉及違建,建議翻建房子之前要向建設規劃部門申請。
二、高標準農田修路占地有賠償嗎
沒有賠償的。
不是占用責任田,是把責任田修得更好,更有利于耕種、灌溉條件更好。高標準農田是指土地平整、集中連片、設施完善、農電配套、土壤肥沃、生態良好、抗災能力強,與現代農業生產和經營方式相適應的旱澇保收、高產穩產,劃定為永久基本農田的耕地。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引用法規
[1]《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條
三、修鄉村公路占用土地的賠償標準
賠償,農村土地征收賠償標準由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構成。
一、土地補償費
土地補償費一般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補助費
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三、青苗補償標準
對剛剛播種的農作物,按季產值的三分之一補償工本費。對于成長期的農作物,最高按一季度產值補償。對于糧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獲的,不予補償。對于多年生的經濟林木,要盡量移植,由用地單位付給移植費;如不能移植必須砍伐的,由用地單位按實際價值補償。對于成材樹木,由樹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補償。
四、其他附著物的補償標準
征收土地需要遷移鐵路、公路、高壓電線、通訊線、廣播線等,要根據具體情況和有關部門進行協商,編制投資概算,列入初步設計概算報批。拆遷農田水利設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魚塘、養殖場、墳墓、廁所、豬圈等的補償,參照有關標準,付給遷移費或補償費。用地單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從事其它非農業建設時,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的規定,繳納耕地占用稅。
四、南充住改非占地如何補償
關于對住宅性質實際用于經營商用的房屋拆遷時,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認真做好城鎮房屋拆遷工作維護社會穩定的緊急通知》規定“各地要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對拆遷范圍內產權性質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營業執照經營性用房的補償,可根據其經營情況、經營年限及納稅等實際情況給予適當補償。” 應當根據你的經營情況、經營年限及納稅等實際情況給予適當補償。特別提示如果認為補償標準過低,一定不要簽訂任何補償協議,可以通過申請復議和行政訴訟等法律程序爭取提高補償。
五、泰安院落占地該怎么樣補償
臨街房屋拆遷院落有沒有補償分兩種情況
一是有產權證的空地院落或者能證明產權歸屬的空地院落,這類空地院落是有補償的;
二是沒有產權證明或者非法占地的情況,這類空地院落是沒有補償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征收國有土地上房屋時是否應當對被征收人未確權登記的空地和院落單獨予以補償的答復》中,明確了“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中,應將當事人合法享有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院落、空地面積納入評估范圍,按照征收時的房地產市場價格,一并予以征收補償”。
一般來說,被征收人就其依法享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院落、空地的受償標準應當按照正常市場交易價格來確定,并不因被征收人只依法享有使用權而無土地所有權而降低,評估機構在進行房地產價值評估時應當將空地、院落的評估結果依法登記在內。
六、徐州礦區占地該怎么補償?
礦區征收怎么補償首先要看征收的是房屋還是土地來修建廣場。房屋征收與土地征收適用的法律法規不同,補償方式不同。
按照集體土地上房屋征地拆遷適用的法律是《土地管理法》及各地政府依據該法制定的征地拆遷補償辦法。補償標準原則上是不得降低原有生活水平,短期生活有改善,長遠生活有保證。同時要根據房屋的建筑結構和修建年代、地理位置和用途進行綜合考量。還要結合政府的安置方式來區別計算。按照產權置換的,應該給予合理面積和裝修費補償、搬遷費補助、過渡費;按照劃地重建的,應該給予重置成新價補償(本地修建原有規模房屋所需要的費用)、裝修費和搬遷補助、過渡費;按照純貨幣補償的,應該給予附近城鎮的商品房均價的補償。
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引用法規
[1]《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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