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桃子樹征地怎樣補償 龍巖桃子樹征地該怎么補償
一、佳木斯桃子樹征地怎樣補償
桃子樹的征收補償不僅要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同時也要根據品種的不同,以及根據樹木的樹齡、直徑,果樹是否是掛果,當地經濟水平等因素綜合評估樹木價值。
二、征地果樹補償標準
2、梨樹培育期(
1-5年)平均每株補償5-45元;初果期(
6-8年)平均每株補償45-144元;盛果期(
9-25年)平均每株補償144-1200元;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600元。
3、桃樹培育期(
1-3年)平均每株補償5-45元;初果期(
4-8年)平均每株補償45-144元;盛果期(
9-20年)平均每株補償144-360元;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80元。
4、葡萄樹培育期(
1-2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初果期(
3-5年)平均每株補償10-90元;盛果期(
6-11年)平均每株補償90-180元;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80元。
5、棗樹培育期(
1-3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初果期(
4-8年)平均每株補償10-80元;盛果期(
9-30年)平均每株補償80-650元;衰果期3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320元。
6、板栗培育期(
1-4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初果期(
5-7年)平均每株補償10-180元;盛果期(
8-35年)平均每株補償180-900元;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450元。
三、龍巖桃子樹征地補償的計算方法
桃子樹的征收補償不僅要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同時也要根據品種的不同,以及根據樹木的樹齡、直徑,果樹是否是掛果,當地經濟水平等因素綜合評估樹木價值。
四、征地果樹補償標準是什么?
2、梨樹培育期(
1-5年)平均每株補償5-45元;初果期(
6-8年)平均每株補償45-144元;盛果期(
9-25年)平均每株補償144-1200元;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600元。
3、桃樹培育期(
1-3年)平均每株補償5-45元;初果期(
4-8年)平均每株補償45-144元;盛果期(
9-20年)平均每株補償144-360元;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80元。
4、葡萄樹培育期(
1-2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初果期(
3-5年)平均每株補償10-90元;盛果期(
6-11年)平均每株補償90-180元;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80元。
5、棗樹培育期(
1-3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初果期(
4-8年)平均每株補償10-80元;盛果期(
9-30年)平均每株補償80-650元;衰果期3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320元。
6、板栗培育期(
1-4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初果期(
5-7年)平均每株補償10-180元;盛果期(
8-35年)平均每株補償180-900元;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450元。
五、云南桃子樹征地補償措施
桃子樹的征收補償不僅要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同時也要根據品種的不同,以及根據樹木的樹齡、直徑,果樹是否是掛果,當地經濟水平等因素綜合評估樹木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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