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合同電子版下載和打印
一、租賃合同電子化
1、租賃期限不滿六個月的,可以采用電子版形式;
2、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3、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合同形式】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條
二、出租房屋租賃合同可以采用電子版的嗎?
1、租賃期限不滿六個月的,可以采用電子版形式;
2、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3、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合同形式】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條
三、房屋租賃合同電子版是否有效?
1、房屋租賃合同電子版有效,、形式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房屋租賃合同依法成立即為有效。由于電子形式所提供的房屋租賃合同并不一致,其、形式是否有效需要根據其具體合同判定。
2、法律依據;《電子簽名法》
第四條 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的書面形式。
3、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的形式。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引用法規
[1]《電子簽名法》 第四條
[1]《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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