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延履行金
一、一方延遲履行合同對方能主張全額違約金嗎,該如何規定的
一方延遲履行合同對方不能主張全額違約金,只能主張部分的違約金。在一方當事人違反合同的約定時,未違約的一方可以要求對方向自己支付違約金,但是違約金的給付數額是有限制的,違約方遲延履行,只需要只付部分違約金。
二、遲延履行金是指合同中約定的履行期限未到而另一方未履行債務的行為。遲延執行金的法律規定有哪些?1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二條對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行為,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強制執行或者委托有關單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費用由被執行人承擔。第二百五十三條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支付遲延履行金。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二條
[2]《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三條
三、遲延履行合同應支付違約金的計算方法
遲延履行合同的違約金按照合同中約定的遲延履行違約金支付。
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的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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