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規定根據哪些情況征收?

一、房產稅法規房地產稅法
1、房產稅的征收范圍房產稅并不是對所有的房屋都征稅,而僅僅是對城鎮的商品房、經營性房屋征稅;
2、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既然是一種財產稅,那么就是直接稅;
3、房產稅的征收標準一般是從價計征或者從租計征;
4、從價計征是按房產的原值減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計征,其公式為應納稅額=應稅房產原值×(
1-扣除比例)×年稅率1.
2%;從租計征是按房產的租金收入計征
二、析產的稅收是怎么規定的
1、關于營業稅問題,根據規定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土地使用權,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暫免征收營業稅:
1離婚財產分割;
2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2、關于契稅問題,在離婚分割房產辦理產權時可按《國家稅務局關于離婚后房屋權屬變化是否征收契稅的批復》規定判定,即根據我國的規定,夫妻共有房屋屬共同共有財產。
3、關于個人所得稅問題,規定情形的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當事雙方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三、分家析產需要繳稅嗎?法律規定如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及其細則和《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辦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00號)的規定,房屋的繼承、分家析產不屬于契稅征收范圍,不征收契稅。
四、房產稅征收標準的規定
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收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房產稅征收標準從價或從租兩種情況1從價計征的,其計稅依據為房產原值一次減去10%-
30%后的余值。
2從租計征的(即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從價計征10%-
30%的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房產稅稅率采用比例稅率。按照房產余值計征的,年稅率為1.
2%。按房產租金收入計征的,年稅率為12%。
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四條 國家實行房地產價格評估制度。房地產價格評估,應當遵循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按照國家規定的技術標準和評估程序,以基準地價、標定地價和各類房屋的重置價格為基礎,參照當地的市場價格進行評估。第三十五條 國家實行房地產成交價格申報制度。房地產權利人轉讓房地產,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如實申報成交價,不得瞞報或者作不實的申報。
引用法規
[1]《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三十四條
[2]《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三十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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