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條款不符合約定,應如何處理?
一、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履行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怎么辦?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未支付價金的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或者報酬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支付價款或者報酬。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
(二)債務的標的不適于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
(三)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要求履行。
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二、《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按照規定,一方不履行合同產生了糾紛的,另一方可以催告對方履行;如果對方逾期仍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其繼續履行、或承擔采取補救措施等違約責任。雙方協商不成的,則可由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來解決。
三、不按約定履行合同怎么辦
律師解答
不按約定履行合同,屬于違約行為,另一方可以要求違約方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或者當事人的合同中對違約責任有約定的,合同有效的,按其約定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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