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領證對方不給撫養費用怎么找律師起訴

一、沒有領證,對方不給撫養費用,找律師起訴
1、我國法律規定,離婚的父母對未成年子女仍然有撫養的義務,如果有一方不履行義務,便意味著違反法律,如果不支付子女撫養費的,可以向法院起訴,申請強制執行。
2、《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3、在確定關系方面,如果是女方撫養孩子的,那么女方不需要提供太多的證據。如在法庭上,男方不認可關系,女方可當庭要求進行親自鑒定,如果男方拒絕進行親子鑒定,法院會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七十五條“有證據證明一方當事人持有證據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對方當事人主張該證據的不利于證據持有人,可以推定該主張成立。”的規定,判決男方支付撫養費。假若男方已經支付過一段時間撫養費,如果是用銀行劃款的方式,劃款的單據也可以作為間接證據。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第七十五條
二、簽了協議不給撫養費起訴到法院會支持嗎
1、我國法律規定,離婚的父母對未成年子女仍然有撫養的義務,如果有一方不履行義務,便意味著違反法律,如果不支付子女撫養費的,可以向法院起訴,申請強制執行。
2、《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3、在確定關系方面,如果是女方撫養孩子的,那么女方不需要提供太多的證據。如在法庭上,男方不認可關系,女方可當庭要求進行親自鑒定,如果男方拒絕進行親子鑒定,法院會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七十五條“有證據證明一方當事人持有證據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對方當事人主張該證據的不利于證據持有人,可以推定該主張成立。”的規定,判決男方支付撫養費。假若男方已經支付過一段時間撫養費,如果是用銀行劃款的方式,劃款的單據也可以作為間接證據。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第七十五條
三、撫養費起訴需要找律師嗎,在外地起訴可以嗎?
1、可以找律師,也可以在一方所在的外地起訴。
2、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二條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二)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三)對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
(四)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四、沒領證男方不給撫養費起訴找律師要多少錢沒領配偶不給撫養費用起訴找誰?
1、我國法律規定,離婚的父母對未成年子女仍然有撫養的義務,如果有一方不履行義務,便意味著違反法律,如果不支付子女撫養費的,可以向法院起訴,申請強制執行。
2、《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3、在確定關系方面,如果是女方撫養孩子的,那么女方不需要提供太多的證據。如在法庭上,男方不認可關系,女方可當庭要求進行親自鑒定,如果男方拒絕進行親子鑒定,法院會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七十五條“有證據證明一方當事人持有證據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對方當事人主張該證據的不利于證據持有人,可以推定該主張成立。”的規定,判決男方支付撫養費。假若男方已經支付過一段時間撫養費,如果是用銀行劃款的方式,劃款的單據也可以作為間接證據。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第七十五條
五、前夫不給撫養費可以到法院起訴嗎,法律上的標準是什么?
律師解答前夫不給撫養費可以到法院起訴。夫妻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應當承擔部分或全部的撫養費,沒有正當理由不給付撫養費的,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訴要求支付撫養費。若經法院判決給付撫養費后仍不給付的,法院可依法采取強制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六十一條規定,對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決、裁定、調解書中有關子女撫養義務的當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定采取強制措施。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六十一條
對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決、裁定、調解書中有關子女撫養義務的當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定采取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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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六十一條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一百一十一條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六十一條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一百一十一條
六、撫養費問題與解決
無法支付撫養費,可以協商撫養費的多少,或者向法院申請變更,由法院判決。子女撫養費發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變動性,在父母的經濟狀況撫養能力及社會實際生活水平發生變化時,可以提起要求增加、減少或免除撫養費;子女要求增加撫養費的事由包括
1、原定撫養費數額不足維持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學等,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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