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房子繼承給子女最新規定

一、父母離世后房產子女如何繼承,有沒有法律規定父母離故后房產,子女如何繼承人?
法律分析
父母離世后房產子女按照如下法定規則繼承一般情況下,按照法定繼承的順序辦理,但立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法定繼承的第一順序為配偶、子女、父母,分割遺產時一般要均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
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
二、父母一方去世子女有繼承權嗎,有沒有法律規定
法律分析
父母一方去世,子女有繼承權。子女是父母的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但是死者訂立遺囑排除子女的繼承權的,則子女不享有繼承權。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2]《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三、繼承房產的法律規定,如何繼承父母留下的房產
關于父母的房產如何繼承房產的回答為屬于當事人父母共有的住房,在他們過世之后,需要先看有無遺囑指定繼承人,有遺囑的,規定按照遺囑執行繼承。無遺囑的,按照當事人父母各自第一序列繼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分繼承住房。需要所有繼承人一起到本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選取繼承人繼承人繼承,有放棄的需要簽署放棄協議。得到繼承公證書,由被選定繼承人到住房所屬房管部門申請辦理住房繼承過戶手續。
四、父母有兩個子女,父母過世后遺產繼承公證該怎樣辦理
1、遺產繼承公證需要按下列流程進行辦理
1到多媒體領號機上領取編號,承辦的公證員會根據編號依次辦理。
2根據本人的申請要求,用鋼筆填寫相應的《公證申請表》。本處公證員會告知應當提交哪些證明材料以及照片。
3如果所有的證明材料齊全了,就可以將證明材料及有關申請表格交給承辦公證員,由承辦公證員予以受理。
4承辦公證員對所填寫的《公證申請表》和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后,會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單》,憑《受理通知單》進行有關立案、編號、付費、復印證明材料等事項。請別遺忘領取公證費發票。
5在規定的時間內,可攜帶好本人的身份證明和公證費發票,到本處領取辦理完畢的公證書。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二十六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委托他人辦理公證,但遺囑、生存、收養關系等應當由本人辦理公證的除外。
第二十七條 申請辦理公證的當事人應當向公證機構如實說明申請公證的事項的有關情況,提供真實、合法、充分的證明材料;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證機構可以要求補充。
公證機構受理公證申請后,應當告知當事人申請公證事項的法律意義和可能產生的法律后果,并將告知記錄存檔。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二十六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二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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