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為一篇,為一方不支付撫養費,多久可以起訴,具體規定是什么?

一、一方不支付撫養費,多久可以起訴,具體的規定是什么
撫養費的支付,一般是按月支付。所以只要超過一個月沒有支付孩子的撫養費,經過催要后仍然不能支付,就可以向法院起訴。
原告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追索撫養費的,法院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可以先予執行。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二、不離婚能否單獨起訴撫養費
1.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父母雙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撫養子女義務,未成年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請求支付撫養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2.因此,撫養子女是父母應盡的法定義務,不管是婚內還是婚外、婚生子女抑或非婚生子女,父母的撫養義務是不變的,只要一方不履行該撫養義務,未成年子女有權利向其主張撫養費。
三、撫養費起訴,一方不到庭怎么辦?法律如何認定?
律師解答起訴要撫養費一方不到庭,如果被告經法院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法庭可以缺席判決,判決撫養費的數額,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規定,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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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四條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1]《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四條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四、協議上不給撫養費,能起訴要撫養費嗎,有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
協議上不給撫養費,可以起訴要撫養費。父母撫養孩子是義務,協議離婚后,仍可以起訴要求未與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支付撫養費。
在協議離婚的情況下,沒有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需要實際支付子女撫養費,以盡自己的撫養義務。
而要是在離婚之后,出現不支付撫養費的情況,此時另一方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履行自己的撫養義務。在拿到了有利判決之后,可以申請法院進行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五、離婚不支付撫養費怎么辦
1如果一方無經濟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導致對方拿不到撫養費的話,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如果不給撫養費方存在減少給付情況,那他可以減少給付。減少給付情況,主要指給付一方,由于長期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經濟相當困難,無力按原數額給付,而撫養子女一方又能負擔子女的大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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