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色的动漫_国产91免费在线观看_白浆免费视频国产精品视频_扒开双腿抽打花蒂惩罚室

當前位置:首頁 > 合同事務 > 正文內容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適用民法典的解釋

法律咨詢網2023-07-18 18:35:01合同事務1805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適用民法典的解釋

一、關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時效民法典是怎樣規定的

一般為三年。

1、工程質量缺陷不適用“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一年的短期時效,而適用一般訴訟時效為三年。

2、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地基基礎、主體結構以及竣工驗收各階段的施工質量缺陷爭議,其訴訟時效自階段質量驗收發現缺陷或階段質量驗收未通過時起算;如質量缺陷爭議已委托鑒定的,自鑒定單位出具鑒定意見后三年。

3、對承包人在缺陷責任內應保修而未保修的責任,發包人的訴訟時效為缺陷責期屆滿后三年。

4、承包人主張簽證、索賠增加的工程款,訴訟時效為提交簽證、索賠資料后三年;如合同約定除斥期間的,除斥期間屆滿,當事人喪失時效。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二、關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解決方式民法典是怎樣規定的

可以找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
可以找法院起訴或者找仲裁機構進行解決,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屬于民事糾紛,當事人也可以通過先和解或者調解解決合同爭議。
當事人不愿意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如果仲裁也解決不了的,那么可以向法院遞交起訴狀。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三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三條

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釋

這個司法解釋總共有28條,結構可以分三個部分第一條到第二十六條屬于第一部分,屬于主體部分,主要涉及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從理論上講是合同之債。第一部分再細分,還可以分為兩個部分,第一到二十三條講的是實體;第二十四到二十六條講的是程序。第一條到第二十三條還可以分為四個部分。第一部分即第一條到第七條,是有關施工合同無效的情形。第二部分即第八條到第十條,講的是施工合同的解除。就是施工合同有效的解除問題,主要講法定解除,因為約定解除只要約定條件成就即可解除,不需要制定司法解釋。這三條分別講了發包人、承包人的合同解除權以及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第三部分即第十一條至第十五條,這五條講的是施工合同的質量糾紛。第四部分即第十六條到二十三條,是講施工合同的結算糾紛也就是工程價款糾紛。第二十七條講的是合同侵權,因不適當履行建筑施工合同造成的損害,是侵權問題,從理論上講是侵權之債。這個司法解釋本質講的是建筑施工合同,所以合同之債居于主導和核心地位。侵權之債僅二十七條一條。第二十八條相當于法條的附則部分,講的是司法解釋生效的時間。《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司法解釋》第十條,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經完成的建設工程質量合格的,發包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相應的工程價款已經完成的建設工程質量不合格的,參照本解釋第三條規定處理。因一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違約方應當賠償因此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第十一條 因承包人的過錯造成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承包人拒絕修理、返工或者改建,發包人請求減少支付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持。第十二條 發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建設工程質量缺陷,應當承擔過錯責任(一)提供的設計有缺陷(二)提供或者指定購買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設備不符合強制性標準(三)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專業工程。承包人有過錯的,也應當承擔相應的過錯責任。第十三條 建設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質量不符合約定為由主張權利的,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應當在建設工程的合理使用壽命內對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質量承擔民事責任。第十四條 當事人對建設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有爭議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別處理(一)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的,以竣工驗收合格之日為竣工日期(二)承包人已經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發包人拖延驗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驗收報告之日為竣工日期(三)建設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轉移占有建設工程之日為竣工日期。第十五條 建設工程竣工前,當事人對工程質量發生爭議,工程質量經鑒定合格的,鑒定期間為順延工期期間。第十六條 當事人對建設工程的計價標準或者計價方法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結算工程價款。因設計變更導致建設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質量標準發生變化,當事人對該部分工程價款不能協商一致的,可以參照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時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布的計價方法或者計價標準結算工程價款。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不合格的,工程價款結算參照本解釋第三條規定處理。第十七條 當事人對欠付工程價款利息計付標準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息。

引用法規
[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司法解釋》 第十條
[2]《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司法解釋》 第三條
[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司法解釋》 第十一條
[4]《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司法解釋》 第十二條
[5]《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司法解釋》 第十三條
[6]《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司法解釋》 第十四條
[7]《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司法解釋》 第十五條
[8]《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司法解釋》 第十六條
[9]《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司法解釋》 第三條
[10]《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司法解釋》 第十七條

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適用法律問題的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已于2020年12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825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為正確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依法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建筑市場秩序,促進建筑市場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結合審判實踐,制定本解釋。第一條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據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認定無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業企業資質或者超越資質等級的;(二)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名義的;(三)建設工程必須進行招標而未招標或者中標無效的。承包人因轉包、違法分包建設工程與他人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應當依據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及第七百九十一條第二款、第三款的規定,認定無效。第二條招標人和中標人另行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范圍、建設工期、工程質量、工程價款等實質性,與中標合同不一致,一方當事人請求按照中標合同確定權利義務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招標人和中標人在中標合同之外就明顯高于市場價格購買承建房產、無償建設住房配套設施、讓利、向建設單位捐贈財物等另行簽訂合同,變相降低工程價款,一方當事人以該合同背離中標合同實質性為由請求確認無效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第三條當事人以發包人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規劃審批手續為由,請求確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發包人在起訴前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規劃審批手續的除外。發包人能夠辦理審批手續而未辦理,并以未辦理審批手續為由請求確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四條承包人超越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設工程竣工前取得相應資質等級,當事人請求按照無效合同處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五條具有勞務作業法定資質的承包人與總承包人、分包人簽訂的勞務分包合同,當事人請求確認無效的,人民法院依法不予支持。第六條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一方當事人請求對方賠償損失的,應當就對方過錯、損失大小、過錯與損失之間的因果關系承擔舉證責任。損失大小無法確定,一方當事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建設工期、工程價款支付時間等確定損失大小的,人民法院可以結合雙方過錯程度、過錯與損失之間的因果關系等因素作出裁判。第七條缺乏資質的單位或者個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名義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發包人請求出借方與借用方對建設工程質量不合格等因出借資質造成的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第八條當事人對建設工程開工日期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分別按照以下情形予以認定(一)開工日期為發包人或者監理人發出的開工通知載明的開工日期;開工通知發出后,尚不具備開工條件的,以開工條件具備的時間為開工日期;因承包人原因導致開工時間推遲的,以開工通知載明的時間為開工日期。(二)承包人經發包人同意已經實際進場施工的,以實際進場施工時間為開工日期。(三)發包人或者監理人未發出開工通知,亦無相關證據證明實際開工日期的,應當綜合考慮開工報告、合同、施工許可證、竣工驗收報告或者竣工驗收備案表等載明的時間,并結合是否具備開工條件的事實,認定開工日期。第九條當事人對建設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分別按照以下情形予以認定(一)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的,以竣工驗收合格之日為竣工日期;(二)承包人已經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發包人拖延驗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驗收報告之日為竣工日期;(三)建設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轉移占有建設工程之日為竣工日期。第十條當事人約定順延工期應當經發包人或者監理人簽證等方式確認,承包人雖未取得工期順延的確認,但能夠證明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發包人或者監理人申請過工期順延且順延事由符合合同約定,承包人以此為由主張工期順延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當事人約定承包人未在約定期限內提出工期順延申請視為工期不順延的,按照約定處理,但發包人在約定期限后同意工期順延或者承包人提出合理抗辯的除外。第十一條建設工程竣工前,當事人對工程質量發生爭議,工程質量經鑒定合格的,鑒定期間為順延工期期間。第十二條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承包人拒絕修理、返工或者改建,發包人請求減少支付工程價款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第十三條發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建設工程質量缺陷,應當承擔過錯責任(一)提供的設計有缺陷;(二)提供或者指定購買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設備不符合強制性標準;(三)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專業工程。承包人有過錯的,也應當承擔相應的過錯責任。第十四條建設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質量不符合約定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應當在建設工程的合理使用壽命內對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質量承擔民事責任。第十五條因建設工程質量發生爭議的,發包人可以以總承包人、分包人和實際施工人為共同被告提起訴訟。第十六條發包人在承包人提起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中,以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或者法律規定為由,就承包人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修理、返工、改建的合理費用等損失提出反訴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審理。第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承包人請求發包人返還工程質量保證金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一)當事人約定的工程質量保證金返還期限屆滿;(二)當事人未約定工程質量保證金返還期限的,自建設工程通過竣工驗收之日起滿二年;(三)因發包人原因建設工程未按約定期限進行竣工驗收的,自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九十日后當事人約定的工程質量保證金返還期限屆滿;當事人未約定工程質量保證金返還期限的,自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九十日后起滿二年。發包人返還工程質量保證金后,不影響承包人根據合同約定或者法律規定履行工程保修義務。第十八條因保修人未及時履行保修義務,導致建筑物毀損或者造成人身損害、財產損失的,保修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保修人與建筑物所有人或者發包人對建筑物毀損均有過錯的,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第十九條當事人對建設工程的計價標準或者計價方法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結算工程價款。因設計變更導致建設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質量標準發生變化,當事人對該部分工程價款不能協商一致的,可以參照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時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布的計價方法或者計價標準結算工程價款。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不合格的,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規定處理。第二十條當事人對工程量有爭議的,按照施工過程中形成的簽證等書面文件確認。承包人能夠證明發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簽證文件證明工程量發生的,可以按照當事人提供的其他證據確認實際發生的工程量。第二十一條當事人約定,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文件后,在約定期限內不予答復,視為認可竣工結算文件的,按照約定處理。承包人請求按照竣工結算文件結算工程價款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第二十二條當事人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與招標文件、投標文件、中標通知書載明的工程范圍、建設工期、工程質量、工程價款不一致,一方當事人請求將招標文件、投標文件、中標通知書作為結算工程價款的依據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第二十三條發包人將依法不屬于必須招標的建設工程進行招標后,與承包人另行訂立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背離中標合同的實質性,當事人請求以中標合同作為結算建設工程價款依據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發包人與承包人因客觀情況發生了在招標投標時難以預見的變化而另行訂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除外。第二十四條當事人就同一建設工程訂立的數份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均無效,但建設工程質量合格,一方當事人請求參照實際履行的合同關于工程價款的約定折價補償承包人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實際履行的合同難以確定,當事人請求參照最后簽訂的合同關于工程價款的約定折價補償承包人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第二十五條當事人對墊資和墊資利息有約定,承包人請求按照約定返還墊資及其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約定的利息計算標準高于墊資時的同類貸款利率或者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部分除外。當事人對墊資沒有約定的,按照工程欠款處理。當事人對墊資利息沒有約定,承包人請求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二十六條當事人對欠付工程價款利息計付標準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按照同期同類貸款利率或者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計息。第二十七條利息從應付工程價款之日開始計付。當事人對付款時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下列時間視為應付款時間(一)建設工程已實際交付的,為交付之日;(二)建設工程沒有交付的,為提交竣工結算文件之日;(三)建設工程未交付,工程價款也未結算的,為當事人起訴之日。第二十八條當事人約定按照固定價結算工程價款,一方當事人請求對建設工程造價進行鑒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二十九條當事人在訴訟前已經對建設工程價款結算達成協議,訴訟中一方當事人申請對工程造價進行鑒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準許。第三十條當事人在訴訟前共同委托有關機構、人員對建設工程造價出具咨詢意見,訴訟中一方當事人不認可該咨詢意見申請鑒定的,人民法院應予準許,但雙方當事人明確表示受該咨詢意見約束的除外。第三十一條當事人對部分案件事實有爭議的,僅對有爭議的事實進行鑒定,但爭議事實范圍不能確定,或者雙方當事人請求對全部事實鑒定的除外。第三十二條當事人對工程造價、質量、修復費用等專門性問題有爭議,人民法院認為需要鑒定的,應當向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釋明。當事人經釋明未申請鑒定,雖申請鑒定但未支付鑒定費用或者拒不提供相關材料的,應當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后果。一審訴訟中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未申請鑒定,雖申請鑒定但未支付鑒定費用或者拒不提供相關材料,二審訴訟中申請鑒定,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的,應當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處理。第三十三條人民法院準許當事人的鑒定申請后,應當根據當事人申請及查明案件事實的需要,確定委托鑒定的事項、范圍、鑒定期限等,并組織當事人對爭議的鑒定材料進行質證。第三十四條人民法院應當組織當事人對鑒定意見進行質證。鑒定人將當事人有爭議且未經質證的材料作為鑒定依據的,人民法院應當組織當事人就該部分材料進行質證。經質證認為不能作為鑒定依據的,根據該材料作出的鑒定意見不得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第三十五條與發包人訂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依據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條的規定請求其承建工程的價款就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第三十六條承包人根據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條規定享有的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優于抵押權和其他債權。第三十七條裝飾裝修工程具備折價或者拍賣條件,裝飾裝修工程的承包人請求工程價款就該裝飾裝修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第三十八條建設工程質量合格,承包人請求其承建工程的價款就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第三十九條未竣工的建設工程質量合格,承包人請求其承建工程的價款就其承建工程部分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第四十條承包人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的范圍依照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關于建設工程價款范圍的規定確定。承包人就逾期支付建設工程價款的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主張優先受償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四十一條承包人應當在合理期限內行使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但最長不得超過十八個月,自發包人應當給付建設工程價款之日起算。第四十二條發包人與承包人約定放棄或者限制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損害建筑工人利益,發包人根據該約定主張承包人不享有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四十三條實際施工人以轉包人、違法分包人為被告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實際施工人以發包人為被告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當追加轉包人或者違法分包人為本案第三人,在查明發包人欠付轉包人或者違法分包人建設工程價款的數額后,判決發包人在欠付建設工程價款范圍內對實際施工人承擔責任。第四十四條實際施工人依據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條規定,以轉包人或者違法分包人怠于向發包人行使到期債權或者與該債權有關的從權利,影響其到期債權實現,提起代位權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第四十五條本解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一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一百五十三條
[3]《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及第七百九十一條
[4]《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二條
[5]《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三條
[6]《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四條
[7]《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五條
[8]《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六條
[9]《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七條
[10]《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八條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九條
[12]《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十條
[13]《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十一條
[14]《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十二條
[15]《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十三條
[16]《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十四條
[17]《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十五條
[18]《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十六條
[19]《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十七條
[20]《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十八條
[21]《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十九條
[22]《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五百七十七條
[23]《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二十條
[24]《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二十一條
[25]《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二十二條
[26]《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二十三條
[27]《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二十四條
[28]《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二十五條
[29]《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二十六條
[30]《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二十七條
[31]《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二十八條
[32]《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二十九條
[33]《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三十條
[34]《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三十一條
[35]《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三十二條
[36]《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一百七十條
[37]《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三十三條
[38]《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三十四條
[39]《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三十五條
[40]《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八百零七條
[41]《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三十六條承包人根據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條
[42]《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三十七條裝飾裝修工程具備折價或者拍賣條
[43]《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三十八條
[44]《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三十九條
[45]《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四十條
[46]《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四十一條
[47]《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四十二條
[48]《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四十三條
[49]《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四十四條實際施工人依據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條
[50]《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四十五條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

本文鏈接:http://m.tvmgroup.com.cn/news/article/577801.html

分享給朋友: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適用民法典的解釋” 的相關文章

合同解除條件與解除合同 - 解除合同的條件是什么?- 怎樣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條件與解除合同 - 解除合同的條件是什么?- 怎樣解除合同?

一、簽訂的合同可以解除合同嗎,解除合同的條件是什么 你好,根據規定解除合同的條件:1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  2當事人經協商一致;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4在履行期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5當事人一方...

委托合同中委托人必須履行的義務

委托合同中委托人必須履行的義務

一、委托合同中委托人必須履行的義務有哪些 委托合同的委托人需要履行的義務分別有1、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務的,委托人應當向其支付報酬;2、如果因不可歸責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務不能完成的,委托人應當向受托人支付相應的報酬;3、法定其他義務等。二、委托開發合同中委托人應承擔哪些合同義務 委托...

網絡購物合同何時成立?

網絡購物合同何時成立?

一、網絡購物合同什么時候成立? 現在網絡購物是很多年輕人消費的主要方式,通過網購下單,方便快捷。人們在網購的時候,也會和賣家形成一種買賣關系,也就是買賣合同。那么,網絡購物合同什么時候成立?這種合同是要約合同,一般是買方下單賣方做出回復后合同成立,下面小編給大家簡單介紹下相關知識。二、房屋買賣合同何...

同時約定利息和違約金的合同合法嗎,具體規定是什么

同時約定利息和違約金的合同合法嗎,具體規定是什么

一、合同同時約定利息和違約金合法嗎,具體的規定是什么 合同同時約定利息和違約金合法,并且在發生了違約等相關的情況的話,也是可以寫同時要求主張利息和違約金的。當然的,不管是違約金還是利息,兩者相加在一起是不能夠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的。二、合同可規定幾倍的違約金,法律規定是什么 合同最多可規定百分...

勞動合同簽訂后,違約金賠償金是多少,合同違約金計算方式有哪些?

勞動合同簽訂后,違約金賠償金是多少,合同違約金計算方式有哪些?

一、簽訂勞動合同,違約金賠償金是多少合同違約金怎么算 你好,下面就勞動合同違約金怎么算問題回答如下:一、勞動合同違約金是如何規定的違約金過高的比例是這樣規定的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

勞動合同終止補償金怎么算?終止勞動合同一定有補償金嗎?

勞動合同終止補償金怎么算?終止勞動合同一定有補償金嗎?

一、勞動合同終止補償金怎么算?終止勞動合同一定有補償金嗎 勞動合同的終止從一定程度上來講,其實是勞動合同的解除,那么在合同關系終止的時候,如果勞動者不存在什么過錯,也不是自己主動辭職的等其他屬于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況,在這個時候,用人單位應該支付有關的費用。安徽卞和律師事務所李慶林律師解析。一、勞動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