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法
一、信托法是關于信托的法律。
根據信托法的規定,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對受托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托給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
二、信托與委托代理的區別與規定
1、涉及的當事人數量不同信托的當事人是多方的,至少有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三方。而委托代理的當事人僅有委托人(或被委托人)與受托人(或代理人)雙方。
2、涉及財產的所有權變化不同。
3、成立的條件不同。
4、對財產的控制程度不同。
5、涉及的權限不同。
6、期限的穩定性不同。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條 委托代理授權采用書面形式的,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代理事項、權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簽名或者蓋章。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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