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新政
一、公積金新政如何影響個人財務?
1、堅持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政策性屬性,重點支持購買首套住房且首次使用個人購房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
2、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1第四條 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實行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作、銀行專戶存儲、財政監督的原則。
2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于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引用法規
[1]《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四條
[2]《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五條
二、公積金新政是什么
2018年5月,住建部發布《改進通知》,明確了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浮動區間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下限為5%,上限由各地區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程序確定,最高不得超過12%。繳存單位可在5%至當地規定的上限區間內,自主確定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2018年9月17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的通知》開始施行。每繳存一年可貸10萬元,繳存12年可以貸到最高的120萬元。
三、公積金貸款新政落地需要什么條件
1、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2、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3、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狀況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5、具有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關證明文件;
6、提供委托人認可的擔保;
7、借款人夫妻雙方均無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和住房公積金政策性貼息貸款;
8、繳存條件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
12 個月(含)以上,同時,足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 12個月(含)以上且申請貸款時處于繳存狀態;或申請人所在單位經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同意處于緩繳狀態,但本人滿足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
12 個月(含)以上,且足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
12 個月(含)以上;或借款申請人為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最高年齡不超過70周歲,申請的同時需要提供退休證和收入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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