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安置房
一、拆遷安置房有房產證嗎知識
關于“拆遷安置房有房產證嗎,拆遷安置房有房產證嗎知識”的相關解答如下拆遷安置房屋一般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如黃埔江兩岸進行的世博動拆遷。按照有關方面的規定,被安置人獲得這種配套商品房的,房屋產權屬于個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權的5年之內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類是因房產開發等因素而動拆遷,動拆遷公司通過其他途徑安置或代為安置人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與市場價比較而言)。該類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沒有什么區別,屬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財產,沒有轉讓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安置房主要有幾種情況,如果拆遷前這房子就是業主自有房,安置房辦出的產權證也是業主的,拿到產權證后就可以交易,但除了正常的房屋交易稅外,還需要交納一份土地出讓金。對于沒有產權證房屋就出售,按照《房地產管理辦法》視為非法,但土地房產局不參與裁定。由此可見,應該鄭州的拆遷安置房有房產證嗎也要視情況而定。
二、拆遷安置房的憑證是什么?在拆遷安置中,有哪些條件可以獲得拆遷安置?
拆遷安置房的購買政策。根據相關法規及政策規定,拆遷安置房屋一般分為兩大類1、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此類房屋產權雖屬于個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權的5年內不能上市交易。
2、因房產開發等因素而動拆遷,動拆遷公司通過其他途徑安置或代為安置人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與市場價比較而言)。該類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沒有什么區別,屬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財產,沒有轉讓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三、拆遷后,如果不需要安置房,那么可以如何處理呢?
不想要安置房,可以進行相關的經濟補償。也就是說,在被征收人不想要拆遷安置房的時候,完全可以選擇貨幣補償,征收方不能強制性要求被征收人選擇安置房的補償方式。如果遇到這樣不合理不合法的情況,應及時采取法律方式維權。
法律依據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21條第一款規定,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
引用法規
[1]《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21條
四、拆遷安置房沒有房產證怎么辦?
1、拆遷安置房大多屬于小產權房,即土地屬于集體土地(或國有劃撥土地),在政府允許之前,該類房產是不允許上市交易的。
2、有的地方有政策拆遷安置房滿5年后,在補繳了土地出讓金后,可以變成商品房性質,變成商品房性質后,可以上市買賣。但具體實施過程中,要看地方政府當時手頭的用地指標情況,有的安置房已超5年,但仍不能上市交易。以上就是一些有關于拆遷安置房房產證的相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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