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積金貸款上限
一、可以。
1、可以的,這種情況屬于異地公積金貸款。 住建部明確規定公積金異地貸款應按以下流程辦理 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接受職工的異地貸款業務咨詢,并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 職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后,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核實無誤的,應按規定時限履行貸款審核審批手續,并將結果反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
2、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對職工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標識,并建立職工異地貸款情況明細臺賬; 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還貸期間,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在接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后,及時對異地貸款情況重新標識和記錄; 異地貸款出現逾期時,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配合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開展貸款催收等工作,根據貸款合同可扣劃貸款職工公積金賬戶余額用于歸還貸款。 申請公積金貸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1份); 申請人及配偶戶口本(首頁、戶主頁、本人頁)和婚姻證明(結婚證、離婚證明或離婚判決書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未婚人員未婚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單身的需提供單位婚姻證明(原件1 份); 農行個人結算賬戶存折(驗原件收復印件2份); 首付款單據(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申請人有效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2份,需印正反面); 配偶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1,需印正反面)。
二、提取了公積金了,在北京買房還能用公積金貸款嗎
符合條件就可以。公積金貸款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足額繳納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
2、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滿十二個月以上;
3、在行政區域內購買、建造自住住房,并已付清規定首付比例以上購房款;
4、個人信用良好,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以所購建的住房作為貸款的抵押物,或提供管理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擔保。 公積金貸款辦理流程
1、貸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到銀行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并如實提供下列資料
(一)申請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
(二)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明(指居民身份證、常住戶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婚姻狀況證明文件;
(三)家庭穩定經濟收入證明及其它對還款能力有影響的債權債務證明;
(四)購買住房的合同、協議等有效證明文件;
(五)用于擔保的抵押物、質物清單、權屬證明以及有處置權人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有關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證明;
(六)公積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擔保人做擔保,并繳納擔保費用,由借款人、貸款人及第三方擔保人共同簽訂三方合同。
(七)公積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2、對資料齊全的借款申請,銀行及時受理審查,并及時報送公積金中心。
3、公積金中心負責審批貸款,并及時將審批結果通知銀行。
4、銀行按公積金中心審批的結果通知申請人辦理貸款手續,由借款人夫妻雙方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及相關的合同或協議,并將借款合同等手續送公積金中心復核,公積金中心核準后即劃撥委貸基金,由受托銀行按借款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發放貸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擔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區的房屋產權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抵押登記手續,抵押合同或協議由夫妻雙方簽字,以有價證券質押的,借款人將有價證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三、在北京,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額度是120萬元。
北京公積金貸款每繳存一年可貸10萬元,繳存年限不夠1整年的,按1整年計算,最高可貸120萬。下列情況貸款額度可上浮:
1、借款申請人戶籍均在北京市東城區或西城區的,購買城六區(東城、西城、朝陽、海淀、豐臺、石景山區)以外的首套住房,最高借款額度可上浮20萬元,至140萬元。
2、借款申請人戶籍在朝陽、海淀、豐臺、石景山區的,購買城六區以外的首套住房,最高貸款額度可上浮10萬元,至130萬元。
3、不屬于前述兩種情況的,購買首套住房,最高貸款額度為120萬。
4、符合第二套房貸款政策要求的,最高貸款額度為60萬元。
注新政下調了二套房貸款最高貸款額度,由80萬元下調為60萬元。
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公式如下貸款額度=(月個人繳存額/繳存比例-最低生活保障金額)/對應貸款年限的月均還款額系數。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準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引用法規
[1]《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