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收益率計算公式
一、土地出讓金凈收益的計算方法
1、土地出讓金是指各級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將土地使用權出讓給土地使用者,按規定向受讓人收取的土地出讓的全部價款(指土地出讓的交易總額),或土地使用期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續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門繳納的續期土地出讓價款,或原通過行政劃撥獲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出租、抵押、作價入股和投資,按規定補交的土地出讓價款。計算方法一.有實際成交價的,且不低于所在級別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按成交價不低于40%的標準計算出讓金,若成交價低于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則依照全部地價40%計算。二.發生轉讓的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時,按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40%計算。三.通過以上方式計算的土地出讓金數額,土地使用權受讓人有異議的,由受讓人委托有資質的土地估價機構進行評估,按評估價的40%計算土地出讓金。四.劃撥土地使用權成本價格占土地價格的最高比例不得高于60%,在以劃撥土地使用權價格計算出讓金時,必須將成本價格換算成市場土地價格,再按不低于40%的標準計算土地出讓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條
以出讓等有償使用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單位,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標準和辦法,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等土地有償使用費和其他費用后,方可使用土地。
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設用地的土地有償使用費,百分之三十上繳中央財政,百分之七十留給有關地方人民政府,都專項用于耕地開發。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五條
二、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的計算方法
對勞務報酬所得,其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應納稅額=(每次收入額-
800)*
2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應納稅額=每次收入額*(
1-
20%)*
20%
3、每次收入的應納稅所得額超過20000元的
應納稅額=每次收入額*(
1-
20)*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超過20000-50000的部分,稅率30%,速算扣除數2000超過50000元的部分,稅率40%,速算扣除數7000
三、稅收滯納金計算公式
一、滯納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確立的一項基本稅收征收管理制度。它是針對納稅人不按有關稅收實體法規定的納稅期限繳納應納稅款,而在應納稅款之外依法加征的類似于銀行利息性質的款項,其實質是一種執行罰。由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規定的滯納金加收率高于銀行利息,因此滯納金不僅具有補償性質,還具有一定的經濟懲戒性質。所以吳忠稅收滯納金怎么算的問題可以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下管管理法》第二十條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按照法津、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期限,繳納或者解繳應納稅款的,經縣以上稅務局(分局)批準,可以延期繳納稅款,但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根據《征管法實施細則》第三十條的規定納稅人因有特殊困難,依照上述規定,經稅務機關批準延期繳納稅款的,在批準的期限內不加收滯納金。
納稅人未按照前款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前款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其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具體計算滯納金的公式是滯納金=滯納稅款的數額×稅款滯納所持續的日數×
0.
05%。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下管管理法》 第二十條
[1]《征管法實施細則》 第三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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