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莊規劃的包括哪些?
一、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農村宅基建設的
一、從嚴控制農村宅基地建設用地規模農村村民建造住宅,要嚴格執行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村莊、集鎮規劃,從嚴控制占用耕地,嚴禁占用基本農田。同時在修編新一輪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應按照控制增量、合理布局、集約用地、保護耕地的總原則和統籌安排城鄉建設用地的總要求,合理確定小城鎮和農村居民點的數量、布局、范圍和用地規模。以上就是省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的
二、城鄉規劃包括哪些方面?
1、城鄉規劃,包括城鎮體系規劃、城市規劃、鎮規劃、鄉規劃和村莊規劃。城市規劃、鎮規劃分為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詳細規劃分為控制性詳細規劃和修建性詳細規劃。
2、規劃區,是指城市、鎮和村莊的建成區以及因城鄉建設和發展需要,必須實行規劃控制的區域。規劃區的具體范圍由有關人民政府在組織編制的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鄉規劃和村莊規劃中,根據城鄉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統籌城鄉發展的需要劃定。
三、居間合同的主要
居間合同的主要有以下幾個
⑴當事人主體居間合同應明確雙方當事人的詳細名稱或姓名、住所。
⑵居間合同的標的主要指委托人和居間人在居間合同中委托的居間事項
⑶期限是指居間合同履行期限,即生效及終止日期。
⑷居間事項的種類;是指為了某項財務或利益的類別及范圍。
⑸酬金的給付居間合同中應明確規定酬金的數額、給付方式、時間、地點等。
⑹費用的負擔合同中應明確規定屬于哪一類費用應由哪一方承擔。
⑺違約責任居間合同中應明確規定違約方應承擔責任的具體方式,以便守約方、仲裁機構、人民法院在處理違約責任時有所遵循。
⑻合同糾紛解決方式是指在合同中約定,當發生合同糾紛雙方自行協商不成時,是選擇到仲裁機構仲裁,還是到法院訴訟。
⑼其它約定事項。
四、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規定是什么。
《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規定如下
第一條規定,為加強村莊,集鎮的規劃建設管理,改善村莊、集鎮的生產、生活環境,促進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條例。
第四條規定,村莊、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應當堅持合理布局、節約用地的原則,全面規劃,正確引導,依靠群眾,自力更生,因地制宜,量力而行,逐步建設,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的統一。
第五條規定,地處洪澇、地震、臺風、滑坡等自然災害易發地區的村莊和集鎮,應當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在村莊、集鎮總體規劃中制定防災措施。
法律依據
《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第一條
為加強村莊,集鎮的規劃建設管理,改善村莊、集鎮的生產、生活環境,促進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條例。
第四條
村莊、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應當堅持合理布局、節約用地的原則,全面規劃,正確引導,依靠群眾,自力更生,因地制宜,量力而行,逐步建設,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的統一。
第五條
地處洪澇、地震、臺風、滑坡等自然災害易發地區的村莊和集鎮,應當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在村莊、集鎮總體規劃中制定防災措施。
引用法規
[1]《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 第一條
[2]《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 第四條
[3]《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 第五條
[1]《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 第一條
[2]《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 第四條
[3]《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 第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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