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庭后多久判決書可以下來
一、民事糾紛一般開庭多久下達判決書,具體的規定是什么
一般會在兩個月之內下達判決結果。法院在受理民事糾紛的案件之后會進行相應的審理,并在最晚兩個月之內給出最終的判決結果,如果案件復雜的或者是有特殊情況的時間可能會適當延長。
二、開庭后多長時間能下判決書?
您好!關于“開庭后多長時間能下判決書,”的回復如下無論是民事訴訟法或者刑事訴訟法,均沒有規定開庭后幾日內應當下達判決,只是規定了案件的審理期限。審結期限,是從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調解書送達之日止的期間,但公告期間、鑒定期間、審理當事人提出的管轄權異議以及處理人民法院之間的管轄爭議期間不應計算在內。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的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民事訴訟法》第161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擴展資料刑事案件的審理期限一、20日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刑事案件,審理期限為20日。二、1個月,
1.5個月即
1+
0.
5=
1.5個月審限為1個月至遲不得超過1.5個月的案件
1、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刑事公訴案件、
2、被告人被羈押的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149條
[1]《民事訴訟法》 第161條
三、法院開庭后判決書何時能下來?
無論是民事訴訟法或者刑事訴訟法,均沒有規定開庭后幾日內應當下達判決,只是規定了案件的審理期限。審結期限,是從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調解書送達之日止的期間,但公告期間、鑒定期間、審理當事人提出的管轄權異議以及處理人民法院之間的管轄爭議期間不應計算在內。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的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民事訴訟法》第161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以上所述是我給出的關于法院開庭后什么時候會判決書的解答謝謝。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149條
[1]《民事訴訟法》 第161條
四、執行一審判決書,一審判決簽收后多久可以執行。
在民事訴訟中,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是六個月審結,簡易程序的是三個月審結。 一審判決書多久下來法律規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詢律師來進行界定。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一條
[2]《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