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人通常是哪些人
一、司法鑒定中的委托人是什么,委托人是什么呢?
從我國目前情況來看,刑事司法鑒定啟動權主要由偵查機關、檢察機關、法院所壟斷,當事人僅享有補充鑒定和重新鑒定的請求權,是否獲得批準還要經過有權機關來決定. 補充回答法律依據如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一條 偵查人員對于與犯罪有關的場所、物品、人身、尸體應當進行勘驗或者檢查。在必要的時候,可以指派或者聘請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在偵查人員的主持下進行勘驗、檢查。 第一百零四條 對于死因不明的尸體,公安機關有權決定解剖,并且通知死者家屬到場。第一百一十九條 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決案件中某些專門性問題的時候,應當指派、聘請有專門知識的人進行鑒定。 第一百二十條 鑒定人進行鑒定后,應當寫出鑒定結論,并且簽名。 對人身傷害的醫學鑒定有爭議需要重新鑒定或者對精神病的醫學鑒定,由省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醫院進行。鑒定人進行鑒定后,應當寫出鑒定結論,并且由鑒定人簽名,醫院加蓋公章。 鑒定人故意作虛假鑒定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第一百二十一條 偵查機關應當將用作證據的鑒定結論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請,可以補充鑒定或者重新鑒定。以上就是有關什么是司法鑒定委托人問題的相關解答,希望滿意
引用法規
[1]《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一條
[2]《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四條
[3]《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4]《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條
[5]《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一條
二、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的區別
法定代理人與委托代理人差別,通常能夠從以下四個方面區分1、兩者之間產生的根據不相同,法定代理人基于法律的限定,是固定的,訴訟代理人基委托產生,是不固定的;
2、被代理人的范圍不相同,法定代理人中被代理人是無、限做法本領的人;
3、代理人的范圍不相同,法定代理人是由法律預先限定好的,被代理人的看護人,爸媽、有職責的看護單位等;委托代理人廣泛,如律師、公民、單位、親友;
4、權限范圍不相同,法定代理人有獨立的訴訟地位,以自己的名義參加訴訟,不受被代理人意思表示的約束。委托代理人不能以自己的名義進行訴訟,由被代理人進行授權,受被代理人的意思約束,若無具體授權,則無請求權、和解權、變換權等實體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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