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喝酒的人醉駕有責任嗎?該如何承擔責任?
一、一起喝酒醉駕的人是否有責任?
醉駕出事了,如果一起喝酒的人,有勸酒行為的,是要承擔一定責任的。1、如果喝酒過程中,沒有勸酒的人,是沒有責任的;如果有勸酒的話,需要承擔一定的責任。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勸酒者應當負多大的責任,應當視其勸酒的程度與履行義務的程度來確定,因為被勸酒者通常是成年人,自己本身也應有一定的自制力,對損害結果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2、過錯責任認定
1作為常理之人,逼酒者、勸酒者、敬酒者以及與人賭酒者應當意識到過量飲酒會對人產生不利結果,大量飲酒會導致人的辨認能力和控制能力減弱、喪失,甚至有可能造成身體的傷害乃至死亡,而仍進行逼酒、勸酒、敬酒和賭酒,故意讓他人醉酒或者放任他人醉酒,或者明知自己的行為會對飲酒人帶來傷害卻輕信可以避免,對他人醉酒后造成的損害存在過錯,應當承擔與其過錯相當的賠償責任。
2共飲人之間因先前共同飲酒行為產生安全注意義務。大家在一起喝酒并無過錯,但是當某個同飲者出現了過量飲酒時,共同飲酒人或者由于組織者身份,或者由于勸酒、敬酒、逼酒和賭酒等行為,共同飲酒人之間產生互相提醒、阻止過量喝酒、照顧、護送和通知家屬的安全注意義務。共同飲酒人沒有盡到這一安全注意義務,致使同飲人酒后遭致損害的,則推定共飲人對損害的發生存在過失,應承擔與其過錯相當的賠償責任。
二、醉酒打人是否構成犯罪?
喝醉酒打人也有責任,如果尚未構成犯罪的,會被處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如果導致被打者受到輕傷及以上傷害的,則會構成故意傷害罪,會被追究刑事責任。而且行為人在被處罰之后還需要對被打者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條,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對自己的行為暫時沒有意識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損害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沒有過錯的,根據行為人的經濟狀況對受害人適當補償。
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因醉酒、濫用麻醉藥品或者精神藥品對自己的行為暫時沒有意識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條
三、喝醉酒打人有責任嗎
喝醉酒并不是我國故意傷害的免責事由,因此喝醉酒打人可能構成故意傷害依舊承擔責任。喝醉酒打人并不類似與精神病或者非完全民事主體,喝酒是本人可以控制的行為,喝醉視為本人有意喝多,因此喝醉酒打人有責任,可能構成故意傷害罪。【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四條
[1]《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
四、喝酒出事了,酒桌上的人是不是都有責任,怎么規定
喝酒出事了,酒桌上的人不是都有責任,存在下列情況的,才需要承擔責任1.一起喝酒的人明知對方有疾病不能喝酒還勸酒的。
2.對方不喝同桌喝酒的人仍勸酒的。
3.同桌喝酒的人明知酒后駕車是違法的,但不勸阻或縱容酒駕醉駕造成交通事故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五、醉駕中醉酒人的侵權責任需要被追究嗎,有沒有規定?
是需要追究侵權責任的。如果駕駛司機在飲酒之后還駕駛車輛在道路上行駛的,屬于構成了醉駕的行為,如果一旦出現了其他后果或者對他人造成一定影響的,將會依法對其追究相應的侵權責任,并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
六、醉酒的人是否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對于這個問題,我國刑法有著非常明確的規定。我國刑法第18條規定,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那么是不是所有醉酒的人犯罪,都應當負刑事責任呢?這個就要結合以前我們介紹到的方式來審查了,首先看年齡,根據罪名來看滿沒滿14歲或者16周歲。其次再看他的精神狀況是否被鑒定為精神病患者。如果滿足其他法定條件,光是以喝醉酒來逃避刑事責任,那肯定是不行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八條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八條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