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工傷申請延期怎么樣辦理 咨詢一下勞動者工傷申請延期怎么辦理
一、勞動者工傷申請延期如何辦理。
1、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二、勞動者工傷申請延期要怎樣辦理
1、勞動者工傷申請延期的不需要辦理什么手續,只要勞動者有證據證明自己延期非自身原因即可。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七條規定由于不屬于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自身原因超過工傷認定申請期限的,被耽誤的時間不計算在工傷認定申請期限內。
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誤申請時間的,應當認定為不屬于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自身原因
(一)不可抗力;
(二)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三)屬于用人單位原因;
(四)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登記制度不完善;
(五)當事人對是否存在勞動關系申請仲裁、提起民事訴訟。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七條
三、工傷申請延期辦理
勞動者工傷申請延期的不需要辦理什么手續,只要勞動者有證據證明自己延期非自身原因即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七條規定由于不屬于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自身原因超過工傷認定申請期限的,被耽誤的時間不計算在工傷認定申請期限內。
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誤申請時間的,應當認定為不屬于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自身原因
(一)不可抗力
(二)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三)屬于用人單位原因
(四)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登記制度不完善
(五)當事人對是否存在勞動關系申請仲裁、提起民事訴訟。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七條
四、工傷申請延期的辦理流程
勞動者工傷申請延期的不需要辦理什么手續,只要勞動者有證據證明自己延期非自身原因即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七條規定由于不屬于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自身原因超過工傷認定申請期限的,被耽誤的時間不計算在工傷認定申請期限內。
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誤申請時間的,應當認定為不屬于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自身原因
(一)不可抗力
(二)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三)屬于用人單位原因
(四)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登記制度不完善
(五)當事人對是否存在勞動關系申請仲裁、提起民事訴訟。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七條
五、個人申請工傷,沒有勞動合同,如何申請工傷者?
關于上述問題的解析如下要知道的是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也能申請工傷鑒定,那沒有勞動合同如何申請工傷鑒定呢,首先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是關鍵,例如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去地稅局打印并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用人單位為你辦理的暫住證、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派工單、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簽字的的書面材料等。雖然職工和用人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雙方仍存在事實勞動關系,如果在工作中受傷的,仍屬于工傷,可以申請工傷認定,只是在申請時,需要受傷職工提供雙方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據,如工資單、考勤記錄、工作證、上崗證、工作服、工資卡的銀行交易記錄、工友的證明等。另外,應該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申請工傷認定的,受傷職工應該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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