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申請強制執行期限是多長時間啊?
一、申請強制執行行政處罰期限是多長時間?
專業分析
行政強制執行申請期限
根據《行政強制法》第五十三條和第五十四條的規定,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行政決定的,行政機關應當催告當事人履行義務。催告書送達十日后當事人仍未履行義務的,沒有行政強制執行權的行政機關可以自當事人申請行政救濟的期限屆滿之次日起,在三個月內,依照本法規定向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引用法規
[1]《行政強制法》 第五十三條和第五十四條
二、行政決定超過強制執行期限怎么辦,有沒有法律依據
就不再受理強制執行的申請了。如果當事人對于行政決定沒有嚴格去執行的那么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的申請,但是提出強制執行的申請是有時間限制的,超過這個時間限制法院將不再受理。
三、行政行政處罰是否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申請人是公民的,申請執行生效的行政判決,行政裁定書,行政賠償判決書和行政賠償調解書的期限為1年,申請人是行政機關,法人或其它組織的為180日.申請執行的期限從法律文書確定的履行期間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沒有規定履行期限的,從該法律文書送達當事人之日起計算.逾期申請的,除有正當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以上就是對于行政處罰申請強制執行的程序有哪些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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