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夫妻共債新規定有哪些? 一方個人信用卡的債務,在離婚期間是否是夫妻共同債務
一、信用卡夫妻共債新規定有哪些?
信用卡欠款如果是雙方共同意思表示,或者一方所欠,但用于家庭生活所需的,就可以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二、單方辦理的信用卡算共同債務嗎,有哪些相關規定
當事人單方辦理的信用卡產生的債務如果有同于家庭生活則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夫妻共同債務要由夫妻雙方共同償還,可以由夫妻共同財產清償,夫妻共同財產不足以清償的,可以由雙方協商清償。
三、詞條一方個人信用卡債務是否在離婚期間是夫妻共同債務
1、信用卡的債務,如果是用于家庭生活方面的,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2、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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