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抵押需要哪些條件?
一、房產證抵押需要什么條件?
房地產抵押,應當憑土地使用權證書、房屋所有權證書辦理,其基本程序是在抵押人先取得產權證的前提下,辦理他項權證,以產權證作抵押而持有他項權證。按揭則是在按揭人尚未取得產權證的情況下進行的,一般是先辦理他項權證作為抵押擔保,產權在付清購房款后,由房地產開發單位轉給按揭受益人,所有權證由按揭人持有。
二、房子做抵押需要什么條件,規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
抵押房屋的條件是抵押房屋產權明晰,符合國家規定的上市交易條件;抵押房屋具有有房產部門、土地管理部門核發的房產證和土地證,未列入當地城市改造拆遷規劃。
法律依據
《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八條
下列房地產不得設定抵押
(一)權屬有爭議的房地產;
(二)用于教育、醫療、市政等公共福利事業的房地產;
(三)列入文物保護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紀念意義的其他建筑物;
(四)已依法公告列入拆遷范圍的房地產;
(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產;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產。
引用法規
[1]《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 第八條
三、房子抵押給擔保公司需要滿足什么條件?
房屋要求1、房屋的產權要明晰,符合國家規定的上市交易的條件,可進入房地產市場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
2、房齡(從房屋竣工日起計算)與貸款年限相加不能超過40年。
3、所抵押房屋未列入當地城市改造拆遷規劃,并有房產部門、土地管理部門核發的房產證和土地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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