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逾期一次,會被起訴嗎 信用卡逾期一次會被起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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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用卡逾期一次會被起訴嗎
你好,關于上述的問題,解答如下, 信用卡欠錢不還的行為屬于透支行為,在刑法上,對于惡意透支行為才有相應的刑罰處罰。
根據《關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對于惡意透支行為的規定,其構成要件如下
第
一、客觀條件必須經過發卡銀行的兩次催收,并且超過三個月沒有歸還欠款。也就是說如果持卡人沒有接到有關通知或者文書,過了一定的期限沒有歸還的,不屬于“惡意透支”。
第
二、主觀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這也是區分“惡意透支”和“善意透支”的一個主要界限。以下六種情形將會被認定為行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觀惡意,比如明知無法償還而大量透支的不歸還,肆意揮霍透支款不歸還,透支以后隱匿、改變通訊方式,逃避金融機構的追款等。
第三,“惡意透支”達到一定數額,這個數額是指拒不歸還和尚未歸還的款項,不包括滯納金、復利等發卡銀行收取的費用。惡意透支,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在1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特別巨大”。
引用法規
[1]《關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九十六條
[2]《關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九十六條
[3]《關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九十六條
二、信用卡逾期一次被起訴了,是否會立案?
1、如果是銀行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則法院應該在受到訴訟材料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受理。
2、如果你欠款金額達1萬元的,經銀行兩次催收后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則構成信用卡詐騙罪,應承擔刑事責任。在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后,一般要經四個月左右的時間,才會由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六條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后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認定為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惡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條
第二款規定的“以非法占有為目的”
(一)明知沒有還款能力而大量透支,無法歸還的;
(二)肆意揮霍透支的資金,無法歸還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變聯系方式,逃避銀行催收的
(四)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還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資金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資金,拒不歸還的行為。 惡意透支,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在1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特別巨大”。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六條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九十六條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九十六條
[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九十六條
[5]《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九十六條
[6]《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九十六條
三、信用卡逾期一次會被起訴嗎
您好,關于這個問題,我的解答如下, 信用卡逾期還上是否追究刑事責任,要看是否惡意透支,以及金額。1、信用卡欠款不還,如果被判定為【惡意透支】,且數額較大的,可以立案的。
2、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后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認定為【惡意透支】。
3、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的規定,“惡意透支”屬于信用卡詐騙的犯罪行為。
4、惡意透支數額在1萬元以上,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已經屬于犯罪。
注意信用卡惡意透支的數額是指拒不歸還和尚未歸還的款項,不包括滯納金、復利等發卡銀行收取的費用。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今日聯合發布了《關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于2009年12月16日起施行。《解釋》對信用卡惡意透支構成犯罪的條件作了明確的規定,以及惡意透支認定處罰的相關問題,對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作了界定,以區別于善意透支的行為。
司法解釋中對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結合司法實踐列舉了六種情形,比如明知無法償還而大量透支的不歸還肆意揮霍透支款不歸還透支以后隱匿、改變通訊方式,逃避金融機構的追款等。這些情形都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的表現。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條
四、信用卡一個月逾期一次的后果及會被起訴嗎
若在到期還款日前未及時歸還賬單最低還款,會收取滯納金和利息,且會影響個人信用。滯納金收取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的5,最低收取B10元或D1元。利息是當期的所有消費將從記賬日(一般是消費后的第二天)開始計收,日息萬分之五,直至全部還清為止。 為避免影響個人信用,建議按時還款,如不方便全額還清賬單,請至少按時還清最低還款額的部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一百九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后仍不歸還的行為。 盜竊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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