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轉私房辦理流程有哪些 安置房辦理房產證需要什么材料父親過世需要哪些公正
一、公房轉私房辦理流程有哪些?
1、要求產權人提供相關證件的原件房屋所有權原件及/或共有權證原件;共有權人同意出售該房屋的證明;原產權單位同意出售該房屋的證明(在以標準價購買的前提下);
2、要注意產權過戶手續的辦理與房屋價款交付的聯系;
3、注意小區物業管理費、公共維修基金、取暖費等的承繼;
4、與產權人簽署買賣合同,并持雙方有效身份證件及房屋產權證明共同到房屋所在地的交易管理部門辦理立契過戶和產權證。需要去房產所在地的房管局辦理相關事宜。
二、私房房產辦理公證需要哪些手續?
房產交易中心房產公證需要的手續(—)辦理房產公證手續要求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
2.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公證,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委托、聲明、贈與、遺囑的公證,可以適用前款規定。
3.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委托他人辦理公證,但遺囑、生存、收養關系等應當由本人辦理公證的除外。(二)房產公證辦理手續1.申請辦理公證的當事人應當向公證機構如實說明申請公證事項的有關情況,提供真實、合法、充分的證明材料;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證機構可以要求補充。
2.公證機構受理公證申請后,應當告知當事人申請公證事項的法律意義和可能產生的法律后果,并將告知記錄存檔。
3.公證機構辦理公證,應當根據不同公證事項的辦證規則,分別審查下列事項(一)當事人的身份、申請辦理該項公證的資格以及相應的權利;(二)提供的文書是否完備,含義是否清晰,簽名、印鑒是否齊全;(三)提供的證明材料是否真實、合法、充分;(四)申請公證的事項是否真實、合法。公證機構對申請公證的事項以及當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按照有關辦證規則需要核實或者對其有疑義的,應當進行核實,或者委托異地公證機構代為核實,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應當依法予以協助。公證機構經審查,認為申請提供的證明材料真實、合法、充分,申請公證的事項真實、合法的,應當自受理公證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當事人出具公證書。但是,因不可抗力、補充證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實有關情況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期限內。房產公證流程第1步當事人準備材料。應攜帶以下資料
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等。
2、與約定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等。
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關鍵提示協議書中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一般要求空缺,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第2步親自到公證處填寫有關表格。準備好上述材料后,雙方必須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關鍵提示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個人來辦婚前財產公證,是不會被受理的。第三步公證人員核對相關信息。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后,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后,在筆錄上簽字確認。關鍵提示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公證員的提問,公證員也會告訴當事人簽訂財產協議后承擔的法律義務和法律后果。第四步在公證人核對完信息之后,雙方當事人當著公證員的面在婚前財產協議書上簽名。
三、安置房辦理房產證需要什么材料父親過世需要哪些公證
您好,和其他商品房一樣,安置房也有房產證,同樣需要按照既定的程序去辦理。值得注意的是安置房除了受國家法律保護以外,還受各地方政府相應政策的約束。安置房反產證的辦理一般是由開發商負責,但是有些時候也可以個人自行辦理。拆遷安置房的辦理需要通過房管部門來辦理,在辦理過程中需要繳納一定比例的費用,金額的具體數目根據房子的具體情況存在差異。并不是都要的拆遷安置房都能辦理房產證,只有擁有完整產權才可以辦理房產證,如果不是全產權則辦不了房產證。那么怎么辨別自己的房屋是不是全產權呢?可以查看當初簽訂的拆遷協議的相關規定,如果協議上寫的是全產權則可以繼續接下來的流程。
四、私房如何辦理土地使用證?
1、申請向所屬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所提出申請,領取土地登記申請審批表。
2、調查由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所對申請者的用地進行地籍調查、地籍測量。
3、審核先由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所進行審核,再報縣國土資源局審核。
4、審批批準并進行張榜公布,由縣人民政府頒發集體土地使用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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