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單位是什么?
一、勞務派遣的員工在用人單位工傷,責任在哪方?
按勞動合同法及工傷保險條例有關規定,若認定為工傷的,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用工單位(被雇傭單位)不承擔責任。
只需依照勞動合同約定向用人單位主張權利即可。在用人單位承擔責任后如何依照勞務派遣合同約定與用工單位處理責任分配事宜是他們兩單位之間的事與你無關。
二、勞務派遣中的用人單位和用工單位是同一個意思嗎
1、不是一個意思,用人單位指勞務派遣公司,用工單位指實際用工單位。
2、勞務派遣單位是勞動合同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除應當載明勞動合同法合同條款規定的事項外,還應當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
三、勞務派遣單位包括哪些?
勞務派遣是由勞務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訂立,由要派企業(實際用工單位)向派遣勞工給付勞務報酬,勞動合同關于勞務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之間,但勞動力給付的事實則發生于派遣勞工與要派企業(實際用工單位)之間。那么,勞務派遣單位包括哪些呢?四、什么是勞務派遣合同,勞務派遣與正式合同的區別
一、什么是勞務派遣合同勞務派遣合同指勞動者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的合同和用人單位與派遣公司簽訂的合同,派遣至用人單位工作,它的關系涉及到勞動者、派出公司、服務單位三方。
在勞務派遣中,勞動合同關系存在于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之間,但勞動力給付的事實則發生于被派遣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勞務派遣的最顯著特征就是勞動力的雇用和使用相分離,勞動者的社會保險等都由派遣單位負責,勞動者是派遣單位的人,而不是用工單位的人。
二、勞務派遣合同和正式合同的不同
(一)期限方面的區別勞務派遣合同的期限為兩年以上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其中固定期限的長短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自由約定。
(二)解除勞動合同方面的區別關于用人單位合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勞動合同法》做了相應的規定,其中關于勞務派遣情況下解除勞動合同的特別規定如下
1、因勞動者有過錯、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勝任工作等原因,用工單位可將勞動者退回勞務派遣單位,由勞務派遣單位依法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2、用工單位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第三項“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及第41條有關經濟性裁員的規定來解除勞動合同。
(三)勞務派遣合同的關系涉及到勞動者、派出公司、服務單位三方,而一般的正式合同只涉及到用人單位以及勞動者。
引用法規
[1]《勞動合同法》 第40條
[2]《勞動合同法》 第41條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