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居住證需要房東本人前往嗎?房東在外地回不來該如何處理?
一、辦理居住證必須房東本人去嗎,房東在外地回不來怎么辦
1.建議協商處理。 居住證明是辦理居住證的必要條件,你租的房子必須需要房東出具產權證,而且需要到社區事務中心辦理房屋租賃備案,所以這道手續繞不過去??梢园艳k理臨時居住證需要的資料給房東看一下,并給他看一下自己準備好的資料,取得房東的信任。如果不行,可以請出租的中介進行協調。
2. 可以報警。通過警察來解決這件事,因為規定是要辦理居住證的,不辦理的話,房東要被罰款。按照規定,房屋出租人應及時督促房客及時申報辦理居住證,房東未及時登記報告流動人口居住或者終止居住情況的,公安機關可對房東進行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處罰。
3. 到居住地。可以把辦理臨時居住證需要的資料給房東看一下,并給他看一下自己準備好的資料,取得房東的信任。如果不行,可以請出租的中介進行協調。
二、居住證續辦,居委會的協管員不給辦理怎么處理
1、居委會不給開具居住證明應向當地街道辦事處反映,取得辦事處幫助。生活中在辦理業務的時候,有的單位會讓你出具居住證明,那么這個居住證明去哪里開呢,需要提交什么樣的材料呢,現在的外來務工人員很多,而且為了子女上學,很多的單位都需要讓外來人員提供居住證明,這是居委會的正常工作。
2、根據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的有關規定,居民委員會的基本職能和任務是:
1宣傳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的政策,維護居民的合法權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應盡的義務;
2辦理本居住區居民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
3調解民間糾紛;
4協助維護社會治安;
5協助人民政府或者其它的派出機關做好與居民利益有關的公共衛生、計劃生育、優撫救濟、青少年教育等項工作:
6向人民政府或者其它的派出機關反映居民的意見、要求和提出建議。
3、《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公安局關于規范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印章管理工作的意見》(京民基發429號):第二條第二項“社區居民委會為轄區居民出具證明用章范圍:
1居民居住證明。
2居民是否健在和在家正常死亡證明。
3居民申請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撫恤金、殘疾保障金、子女助學金和減免學雜費等手續的證明。
4其它相關證明:獨生子女、養犬、政審等。若超出上述規定范圍且在街道辦事處權限范圍內的,社區居委會應向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請示,批準后使用印章”。
引用法規
[1]《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公安局關于規范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印章管理工作的意見》 第二條
三、想辦居住證,有社保是不是才可以辦理居住證
1.新辦理居住證并不一定需要社保。以北京市為例
申領《北京市居住證》,需滿足在京居住6個月以上。此外,還需至少滿足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以及連續就讀三個條件中的一個。
①在京有穩定就業,是指未來可能在本市就業6個月以上;
②在京有穩定住所,是指擁有未來可以在本市居住6個月以上的住所;
③在京連續就讀,是指在本市中、小學取得學籍的就讀以及在本市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等學校和具有研究生培養資格的科研機構取得學籍并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就讀。
2.材料身份證+證件照+居住時間證明
申領《北京市居住證》時,個人需要攜帶有效身份證件、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以及居住時間證明。此外,需要提供就業證明、住所證明以及就讀證明中的至少一份材料。
3.注意
①居住時間證明包括來京人員的暫住登記信息、尚在有效期內的《暫住證》等能夠證明居住時間的材料;
②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
③住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一般情況下,從受理當天算起,15天內申請人就能領到《北京市居住證》,因法定原因需要對本條第二款規定的時限延長的,制發《北京市居住證》的時間最長也不得超過30日。如果申請人不符合條件,也將由區公安機關通過受理申請的派出所或區公安機關委托的來京人員社區登記服務機構書面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四、辦理居住證明需要什么證件,居住證明如何弄
1)首先它是代替之前的暫住證,并有許多針對外來務工人員享受本市的一些本地居民可享受的福利,也可在一定年限后成為本市居名。
2)居住證一般要同社保一起,即有居住證還要一直交納社保費才可享受到,累計居住年限五年,子女入讀公校;滿七年,就可以申請本地戶口的機會。這里還有些評判標準,比如你是企業老板,公司能接納多少本省務工人員,或者企業年納稅額超過多少,即可獲得加分。那么你滿足以上的條件機會就大很多了。
3)具體還有目前你想報考駕校就需要出示居住證,本人遇到居住證實際用途的哦。以上是對于辦理什么需要居住證明的回答,請參考!
五、想辦理石家莊暫住證需要什么材料
石家莊辦理居住證所需材料1、公民通過綠色通道申領居住證,應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2、居住地住址證明指房管、國土部門制發的《不動產權證書(房屋所有權證)》或備案的《商品房銷售合同》和《房產查詢證明》。
3、就業證明指勞動合同(自由職業者提交相關工作證件證明)和居住地市區、縣社會養老保險繳納憑證。
4、就讀證明指學生證和學校出具的連續就讀學籍證明。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對提交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并配合相關部門復核材料。
六、有勞動合同,沒有居住證可以辦理居住證嗎?
要辦理居住證,需要居住半年以上,要有穩定的職業和穩定的住所,符合條件可以辦理,辦理居住證條件《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二條 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幼〉刈≈纷C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以上便是有勞動合同可以辦理居住證嗎的相關
引用法規
[1]《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二條
[2]《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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