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執行的期限
一、申請強制執行,申請強制履行的期限是多少?
1、當事人均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必須在法律文書生效后六個月內申請執行;
2、當事人均為公民或其中一方為公民的,必須在法律文書生效后一年內申請執行;
3、在執行中當事人間經協商達成和解協議后被執行一方不按和解協議履行,申請一方向法院申請恢復原法律文書執行的,申請執行期限自和解協議所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連續計算;
4、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決、裁定、調解書,申請人是公民的,申請期限為一年,申請人是行政機關、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申請期限為180日;
5、行政決定的申請期限為180日。
二、申請強制執行的期限如何申請強制執行力
1、當事人均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必須在法律文書生效后六個月內申請執行;
2、當事人均為公民或其中一方為公民的,必須在法律文書生效后一年內申請執行;
3、在執行中當事人間經協商達成和解協議后被執行一方不按和解協議履行,申請一方向法院申請恢復原法律文書執行的,申請執行期限自和解協議所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連續計算;
4、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決、裁定、調解書,申請人是公民的,申請期限為一年,申請人是行政機關、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申請期限為180日;
5、行政決定的申請期限為180日。以上回答沒解決問題您的問題,可以到聽律網網咨詢。
三、行政非訴強制執行申請期限是多久,該如何規定的行政非訴訟強制執行期限
行政非訴行為申請強制執行的期限是,相關行政行為規定的履行期限屆滿以后的三個月之內,如果行政相對人對行政行為有爭議,可以在法定期限內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既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提起行政訴訟,更沒有履行行政決定的,有可能被強制執行。
四、法院強制執行后的具體執行期限的規定是什么
一、執行期限1、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執結;非訴執行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執結。但中止執行的期間應當扣除?! ?br/>
2、有特殊情況須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報請本院院長或副院長批準。申請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在期限屆滿前5日內提出?!薄 ?br/>
3、如超過六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二、執行方式
針對被執行的財產,人民法院在執行中可采取凍結、劃撥存款、提留;搜查、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財產;強制遷出房屋等多種方式。但人民法院在采取這些措施時,應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撫養家屬的生活必要費用。
三、執行監督
當事人及利害關系人認為執行人員的具體執行不當或有錯誤的,有權向該執行人員所在的人民法院反映,人民法院應及時處理。
當事人及利害關系人有權要求執行人員依法履行職責,對執行人員在案件執行中的違法行為,有權向人民法院的紀檢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舉報或控告。
五、申請執行異議的申請期限是多久?
判決書執行申請時間判決生效時間(一般7日)判決書確定的給付時間(一般是30日)申請執行期限判決生效后2年內。一、案件的一般執結期限6個月。二、法院確定案件承辦人的期限7日內。三、開始執行的期限3日內。四、通知申請執行人提供執行線索的期限3日內。六、確定評估、拍賣機構的期限10日內。七、發出協助執行通知的期限5日內。八、審查執行異議的期限15日辦理完畢的期限1個月。九、聽證的期限10日內提出審理處理意見的期限5日內。十、法律文書的審批期限7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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