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限責任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的區別
一、責任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的區別
兩者的區別是有限責任公司規模較小,有限公司則規模龐大。一、拓展資料1、有限責任公司作為規模較小,私密性高的公司形式,保護股東之間的信任關系,是人合性與資合性的結合,公司運營上具有靈活性。2、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得多于50人,保護了公司的封閉性。
3、有限責任公司指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
4、有限責任公司里,權益總額不作等額劃分,股東的股權是通過所認繳的出資額比例來表示,股東表決和償債時以其認繳的出資額比例享有權利和承擔責任。
5、有限公司指全部資本由等額股份構成并通過發行股票籌集資本,股東以其所認購股份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全部財產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的企業法人。
6、有限公司則規模龐大,公眾性強,通過發行股票融資,往往股東人數眾多,公司的決策也按持股票數量掌握話語權,是典型的資合公司。
7、有限公司必須有2-200發起人,股東人數無限制。
8、而股份公司的全部資本分為數額較小,每一股金額相等股份,股東的表決權按認繳的出資額計算,每股有一票表決權。
二、公司有限責任和有限責任的區別?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顧名思義是指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那么,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和其他有限責任公司的區別是什么,下文為您詳細介紹。1、股東人數的區別一人有限公司,就一個股東;普通有限公司,股東為2-50人。
2、年檢的區別一人有限公司每年年檢必須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審計報告;普通有限公司每年年檢無特別規定無須出具審計報告。
3、設立個數的區別一人有限公司規定一個自然人只能成立一個一人有限公司;普通有限公司,股東可成立多個有限公司。
4、最重要一點公司法第六十四條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意思就是說,當公司財產和個人財產不能區分時,個人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而普通的有限責任公司,則是承擔有限的責任的,以不超過出資額為標準。假設一間公司虧損并且負債嚴重,之前都是投資了十萬塊進去,而現在虧損了三十萬。有限責任公司則是,虧了十萬,直接破產一般就不會追求股東責任了。一人公司,一旦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財產的,股東就得自己再償還剩下的20萬。一人有限公司完全自己說了算,似乎可以“為所欲為”;但《公司法》為了嚴格限制一人有限公司的股東濫用有限責任,對一人有限公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創業者注冊時應當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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