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合同和從合同之間的關系
一、主合同與從合同的關系如何界定,有沒有法律依據
律師解答主合同與從合同的關系
1、主合同是無須以其他合同存在為前提即可獨立存在的合同。從合同是以其他合同的存在為其存在前提的合同。
2、主合同無效的,從合同也無效。
根據《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條規定,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溫馨提示】如您正遇到法律難題不知道怎么解決?或者實在找不到合適的律師,請點擊咨詢按鈕,可以根據你的大概情況為匹配到最合適的本地專業律師。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條
[1]《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條
二、主合同與從合同之間的聯系
1、主合同是無須以其他合同存在為前提即可獨立存在的合同,具有獨立性。
2、從合同是以其他合同的存在為其存在前提的合同,依賴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
3、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條
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條
三、主合同不成立從合同是否有效,法律有何規定
法律咨詢解答
主合同不成立從合同不生效。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條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第六百八十二條保證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保證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保證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保證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相關法律規定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條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條
[2]《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二條
[1]《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條
四、主合同與從合同的關系
由于從合同要依賴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所以從合同又被稱為"附屬合同"。從合同的主要特點在于其附屬性,即它不能獨立存在,必須以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為前提。擔保合同一般都屬于從合同。主從合同關系一般表現為1、主合同不能成立,從合同就不能有效成立;
2、主合同轉讓,從合同也不能單獨存在;
3、主合同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從合同也將失去效力;
4、主合同終止,從合同亦隨之終止。
5、主、從合同是相對而言的,沒有主合同就沒有從合同,沒有從合同,也就無所謂主合同。盡管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將直接影響到從合同的成立及效力,但從合同不成立或失效,一般并不影響到主合同的效力。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