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版合同簽字蓋章方法
一、合同中約定“簽字并蓋章”生效,只蓋章合同生效嗎
合同中約定“簽字并蓋章”生效,但只蓋章的,該合同不生效。
根據“約定優于法定”的原則,約定的生效條件未實現合同不生效。
當然,如果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在法律上視為合同已經成立并生效。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條
二、公司簽訂合同時甲方只有簽字,沒有蓋公章,這樣合同有效嗎
1、只要這個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執行的是職務行為,也就是他是代表單位簽的字,而不是以他自己名義為自己的事情訂立的合同,那么這個合同就是對單位生效的。
2、合同需要的是當事人雙方的簽字或蓋章。簽字和蓋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是如果是法人,最好還是有法人章好一些。
三、只有法定代表人簽字,沒有蓋章的合同有效嗎?
只有法定代表人簽字沒有蓋章的合同符合下列條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的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序良俗;行為主體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行為主體意思表示真實;法定其他有效條件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2]《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條
四、合同只蓋章,法人沒簽字有效嗎
1、目前我們國家法律并沒有規定合同必須簽字并蓋章的,蓋章或者是簽字有一項就可以的。
2、但是蓋章的話,最好是單位的合同專用章,合同專用章已涵蓋了法人授權簽訂合同的意思表示,只要該章是真實的,即代表法人的意志,不是必須要法定代表人簽字才可以的。
3、不過,通常情況下,為保證合同的法律效力得到實質認可,最好有負責人或者法人代表簽字。
4、根據《民法典》第490條規定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
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490條
五、合同只蓋章不簽字時合同是否成立
可以成立。簽字與蓋章是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的,并沒有強制性規定,蓋章以后還需要簽字,只要雙方當事人都有在合同上面選擇了簽字或者是蓋章、按手印中的任何一種方式來簽訂合同,那么該合同都是成立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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