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有效期多久重新商標有效期
一、注冊商標的有效期是多久,有沒有法律規定注冊商標有效期是多少年?
法律分析
注冊商標的有效期一般為十年。并且十年期滿的情況下,商標注冊人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還可以申請續展,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的次日起計算。續展次數不受限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九條
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條
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商標局應當對續展注冊的商標予以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一條
注冊商標需要變更注冊人的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應當提出變更申請。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三十九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四十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四十一條
二、注冊商標的有效期是多久?
法律分析
注冊商標的有效期是十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九條
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條
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
商標局應當對續展注冊的商標予以公告。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三十九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四十條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