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簡易程序審理期限 民事案件適用簡易程序進行審理,那么具體審理期限呢?本文將對民事
一、民訴簡易程序審理期限多長,民訴簡便審核期是多久
民訴簡易程序審理期限,民事訴訟一般情況下分為普通程序限和簡易程序,兩者的適用是根據案件的復雜程度以及涉案金額等方面確定的。簡易程序相對于普通程序來說審理的較快,可以在短時間內確定案件的結果,因此還是比較利于雙方當事人的,可以節省訴訟的時間,盡快確定結果。民事訴訟簡易程序審理期限如下所述。一、民事訴訟簡易程序審理期限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6條的規定,簡易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應當自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的審理期限要短于適用普通程序的案件。這是因為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均為簡單的民事案件,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且爭議不大,不需要花費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去調查取證,就能夠查明案件事實。 簡易程序審理的刑事案件,審理期限為二十日。按照審判監督程序重新審理的刑事案件的期限為三個月;需延長的,報本院院長批準,在以延長三個月。案件的審理期限從立案次日起計算。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146條
二、民事訴訟簡易程序審理期限是多久?
關于民事訴訟簡易程序審理期限的,具體有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6條的規定,簡易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應當自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的審理期限要短于適用普通程序的案件。這是因為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均為簡單的民事案件,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且爭議不大,不需要花費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去調查取證,就能夠查明案件事實。 簡易程序審理的刑事案件,審理期限為二十日。按照審判監督程序重新審理的刑事案件的期限為三個月;需延長的,報本院院長批準,在以延長三個月。案件的審理期限從立案次日起計算。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146條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