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地紅線和建筑紅線的區別
一、房屋在紅線內如何處理?
1、房屋一部分在拆遷紅線范圍內的,由于房屋是一個整體,所以應該整棟房屋進行征收,而不只是征收部分。
房屋征收范圍確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實施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和改變房屋用途等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違反規定實施的,不予補償。
2、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十六條 房屋征收范圍確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實施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和改變房屋用途等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違反規定實施的,不予補償。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將前款所列事項書面通知有關部門暫停辦理相關手續。暫停辦理相關手續的書面通知應當載明暫停期限。暫停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年。
引用法規
[1]《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2]《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六條
二、生態保護紅線的定義、劃定和含義。
一、國家在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環境敏感區和脆弱區等區域劃定生態保護紅線,實行嚴格保護。 生態保護紅線,是指對于維護國家和區域生態安全及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戰略意義,必須實行嚴格保護的國土空間及其界線。二、生態保護紅線的內涵,大體可以界定為三個方面
(一)國家和區域生態安全的底線;
(二)人居環境與經濟社會發展的基本生態保障線;
(三)重要物種資源與生態系統生存與發展的最小面積。生態保護紅線一旦劃定,須實行嚴格保護與監管,保證其“性質不變,功能不降,面積不減”。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必須劃定一定數量的面積,明確其空間邊界,制定最為嚴格的管控措施實施長期保護。
三、 根據《關于加強環境保護重點工作的意見》《國家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等文件規定,生態保護紅線的劃定對象主要包括以下部分
一是重點生態功能區。依照2020年發布的《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重點生態功能區主要分布在限制開發區域和禁止開發區域。
二是生態環境敏感區和脆弱區,主要是指依法設立的各級各類自然、文化保護地,以及對建設項目的某類污染因子或者生態影響因子特別敏感和脆弱的區域,主要包括
1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地、飲用水水源保護區;
2基本農田保護區、基本草原、森林公園、地質公園、重要濕地、天然林、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區、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產卵場及索餌場、越冬場和洄游通道、天然漁場、資源性缺水地區、水土流失重點防治區、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封閉及半封閉海域、富營養化水域;
3以居住、醫療衛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辦公等為主要功能的區域,文物保護單位,具有特殊歷史、文化、科學、民族意義的保護地。這些區域應當劃定生態保護紅線,進行嚴格保護。
三、土地紅線圖申辦流程是怎樣的
土地紅線圖申辦流程如下1、項目經辦人向窗口提出申請;
2、窗口初審申報材料,經初審合格的受理并將申報材料交分局業務科室;
3、分局在規定時間內對申報項目進行業務會辦,形成會辦意見向市局報批;
4、在規定時間內,市局接受到分局的會辦意見,及相關材料后對該項目進行審核,形成會辦記要發到分局;
5、分局根據市局記要相關規定和要求形成答復意見,或設計要點及紅線圖轉交到窗口;
6、窗口聯系經辦人取走答復意見或紅線圖及設計要點。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公開條例》第十條 行政機關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負責公開。行政機關從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負責公開;行政機關獲取的其他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或者最初獲取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負責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權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行政機關設立的派出機構、內設機構依照法律、法規對外以自己名義履行行政管理職能的,可以由該派出機構、內設機構負責與所履行行政管理職能有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兩個以上行政機關共同制作的政府信息,由牽頭制作的行政機關負責公開。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公開條例》 第十條
四、道路紅線是否包括人行道?
道路紅線是包括人行道的,任何人不得超越道路紅線進行建筑,否則應當承擔相應的行政處罰。
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以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五、電子招標投標辦法第31條是什么,法律上是如何確定的
專業分析
因投標人原因造成投標文件未解密的,視為撤銷其投標文件;因投標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標文件未解密的,視為撤回其投標文件,投標人有權要求責任方賠償因此遭受的直接損失。部分投標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標文件的開標可以繼續進行。人可以在招標文件中明確投標文件解密失敗的補救方案,投標文件應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作出響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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