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證
一、國有土地證是用于證明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文件。
《國有土地使用證》是證明土地使用者(單位或個人)使用國有土地的法律憑證,受法律保護。辦理對象主要是房改房和經濟適用房。城鎮土地使用登記發證的范圍包括城鎮房改房、經濟適用住房、商品房和城鎮其他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權和國有土地使用權發生轉移后的變更土地登記,發證對象為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個人或企業。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體,只有進行發證登記并且兩者權利主體一致,房屋產權人的合法權益才能得到有效保護。關于什么叫國有土地證的問題,我的解答如上
二、國有土地使用證的過戶新國有土地過戶所需材料
1、單位轉讓需提交雙方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法人代表證明書、身份證復印件以及委托書和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復印件核對原件);
2、個人轉讓需提交雙方身份證復印件;
3、轉讓方的土地使用證或合法權屬證明材料(正本);
4、地上建筑物附著物的產權證明;
5、標有受讓方名稱、面積、坐標的用地圖;
6、具有土地評估資質評估機構出具的土地估價報告書;
7、土地登記申請書;
8、閑置土地審查登記表;
9、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行政劃撥用地轉讓);
10、經鑒證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11、若是司法裁決的提交民事裁定書、協助執行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
12、公開交易的提交拍賣(招標、掛牌)成交確認書原件;
13、土地使用權交易成交證明書(由土地交易鑒證機構出具);
14、其他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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