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經營所得稅稅率
一、個人所得稅稅率是什么,規定是什么的
1、工資、薪金所得,適用超額累進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2、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必要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個人獨資企業核定征收的所得稅稅率如何計算?
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以下簡稱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作為投資者個人的生產經營所得,比照個人所得稅法的“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應稅項目,適用5%—35%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前款所稱收入總額,是指企業從事生產經營以及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活動所取得的各項收入,包括商品(產品)銷售收入、營運收入、勞務服務收入、工程價款收入、財產出租或轉讓收入、利息收入、其他業務收入和營業外收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稅務機關應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個人所得稅
(一)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應當設置但未設置賬簿的;
(二)企業雖設置賬簿,但賬目混亂或者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殘缺不全,難以查賬的;
(三)納稅人發生納稅義務,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不申報的。
實行核定應稅所得率征收方式的,應納所得稅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所得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應稅所得率或———=成本費用支出額÷(
1-應稅所得率)* 應稅所得率
三、個人所得稅與經營所得稅率的關系
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的稅率如下1、全年個稅區間不超過30000元,稅率5%,新速算扣除數0;
2、全年個稅區間30000元-90000元,稅率10%,新速算扣除數1500;
3、全年個稅區間90000元-300000元,稅率20%,新速算扣除數10500;
4、全年個稅區間300000元-5000000元,稅率30%,新速算扣除數40500;
5、全年個稅區間超過500000元,稅率35%,新速算扣除數65500。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后);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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