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用地的定義和類型
一、設施農業用地只可以用于非農建設嗎?
專業分析
設施農業用地可以用在非農建設,但是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農業用地轉非農建設有以下幾種情形
(一)永久基本農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國務院批準;
(二)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范圍內,為實施該規劃而將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分批次按照國務院規定由原批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機關或者其授權的機關批準。
(三)在已批準的農用地轉用范圍內,具體建設項目用地可以由市、縣人民政府批準。
(四)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范圍外,將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建設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永久基本農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國務院批準。
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范圍內,為實施該規劃而將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分批次按照國務院規定由原批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機關或者其授權的機關批準。在已批準的農用地轉用范圍內,具體建設項目用地可以由市、縣人民政府批準。
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范圍外,將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
引用法規
[1]《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條
二、農業用地可以經營哪些項目
農業用地主要可以經營以下項目1、耕地嚴格控制占用,可以從事旅游相關的生產;
2、林地近林不進林,靈活開發;
3、低丘緩坡地點狀供地,垂直開發;
4、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量小可直接入市;
5、宅基地量大可做文章多。
三、農用土地指的是用于農業生產的土地,通常包括農田、農場和其他耕地。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我國法律從土地用途角度將土地分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三類。
2、其中,農用地是指直接用于農業生產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農田水利用地、養殖水面等。建設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構筑物的土地,包括城鄉住宅和公共設施用地、工礦用地、交通水利設施用地、旅游用地、軍事設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農用地和建設用地以外的土地。
3、據此,可以得出結論農業用地即前述所指的農用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農田水利用地、養殖水面等。
四、農業用地土地使用年限是什么
根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1、居住用地70年;
2、工業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
4、商業、旅游、娛樂用地40年;
5、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條,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規定的耕地承包期屆滿后再延長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屆滿后依照前款規定相應延長。
引用法規
[1]《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第12條
[1]《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一條
五、耕地被占用如何補償,耕地被占
1、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3、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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