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8查詢是否被起訴
一、起訴與被起訴的查詢
1、有沒有被起訴可以到居住地人民法院立案庭查到,一般而言,被起訴是不需要特意去查詢的,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起訴人提起訴訟是需要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才可,法院受理立案后,會在立案之日起五天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給被起訴人,要求被起訴人直接簽收。
2、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五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五條
二、12333投訴有用嗎,法律上有哪些規定
專業分析打12333投訴有用。
12333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電話。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對違反勞動保障法的行為,可以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舉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需要為舉報人保密,并需要依法進行查處。
法律依據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九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舉報。
勞動者認為用人單位侵犯其勞動保障合法權益的,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投訴。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為舉報人保密;對舉報屬實,為查處重大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提供主要線索和證據的舉報人,給予獎勵。
第十四條
勞動保障監察以日常巡視檢查、審查用人單位按照要求報送的書面材料以及接受舉報投訴等形式進行。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為用人單位有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需要進行調查處理的,應當及時立案。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受委托實施勞動保障監察的組織應當設立舉報、投訴信箱和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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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第九條
[2]《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第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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