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討債務
一、追債的人上門討債如何處理,法律有規定嗎?
律師解答
追債的人上門討債的,債務人可以與其協商分期或者延期償還,否則債權人如果提起訴訟,根據生效的法律判決文書債務人依然不履行其義務的,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二百四十五條
對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
公證債權文書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并將裁定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和公證機關。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三條
[2]《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五條
二、哪些網貸欠債人需要追債?
由債務人生前遺產進行償還。1、債務人死亡之后有遺產的,應該由債務人生前的遺產進行償還債務。
2、如果債務人有遺產繼承人的,應該由遺產繼承人來進行歸還債務人生前的債務。行動建議
1、第一時間了解清楚債務人的遺產繼承人的相關信息,包括債務人遺產繼承人的人數,以及雙方之間的關系,最主要的是需要了解債務人遺產繼承人的繼承份額比例。
2、因為作為債權人,到時候追討債務時需要按照債務人繼承遺產份額來進行償還債務。同時需要提前了解清楚債務人生前的遺產明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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