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判決生效后可以抗訴嗎
一、刑事判決書生效后可以抗訴嗎
可以抗訴。
刑事判決書生效后檢察院還能抗訴的,人民檢察院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權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提出抗訴。
如果發現在認定事實上或者在適用法律上確有錯誤,必須提交審判委員會處理。最高人民法院對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上級人民法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如果發現確有錯誤,有權提審或者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
二、刑事案件家屬可以抗訴嗎
1、犯罪嫌疑人被關押進看守所,在判決之前,一般只有辯護律師可以會見。
2、在羈押期間,經辦案機關同意,并經公安機關批準,可以與近親屬通信、會見。
3、在法院開庭審理期間,家屬可以參加旁聽。 對于刑事案件家屬可以上訴嗎的問題,是根據法律規定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 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 辯護律師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托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應當及時安排會見,至遲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特別重大賄賂犯罪案件,在偵查期間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經偵查機關許可。上述案件,偵查機關應當事先通知看守所。 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關情況,提供法律咨詢等;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實有關證據。辯護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不被監聽。 辯護律師同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通信,適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規定。 《看守所條例》第二十八條 人犯在羈押期間,經辦案機關同意,并經公安機關批準,可以與近親屬通信、會見。
引用法規
[1]《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七條
[1]《看守所條例》 第二十八條
三、刑事案件查詢網上查詢可以嗎
刑事案件在網上查詢是可以的,但是不同階段的刑事案件查詢的方式是不一樣的。如果是在公安機關立案偵查階段,此時查詢的方式是要經過辦案公安機關授權的;如果是在刑事案件的判決完畢之后,此時判決書可以在網上公開。
四、刑事案件中原告可以申請抗訴嗎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三條規定“不服判決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五日,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二日起算。”判決和裁定在發生法律效力后執行。《刑訴》第二百零八條第二款第一項已過法定期限沒有上訴、抗訴的判決和裁定是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所以,如果你是一審案件可以在法定期限內上訴,否則經過10日開始判決開始執行,判決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兩日。民事抗訴和刑事抗訴的抗訴程序刑事案件抗訴程序一般分為兩種,一是下抗上審,二是同抗同審。刑事抗訴包括上訴程序的抗訴和審判監督程序的抗訴。前者是指依照刑事訴訟法第181條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認為本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確有錯誤的時候,應當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這就是下抗上審。而同抗同審是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05條規定,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各級人民法院、上級人民檢察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如果發現確有錯誤,有權依法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而民事抗訴程序往往是上抗下審,極少用同抗同審,且判決、裁定均是已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案件。同級人民檢察院發現同級法院已生效的判決、裁定認為符合抗訴法定要件、條件后,只能提請上級人民檢察院抗訴,由上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是否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即下級人民檢察院不能直接向同級人民法院直接提出抗訴,上級人民檢察院若采納下級人民檢察院的提抗,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受理抗訴的人民法院往往不直接進行再審,而裁定指令作出生效判決的人民法院進行再審,這就是上抗下審。司法實踐中,同抗同審極少。民事抗訴與刑事抗訴不同,民事案件抗訴形成再審,是鑒于法律授權檢察機關,有事后監督的職能,因而可理解檢察機關應以原裁判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的規定,損害國家社會公共利益為限,不得為一方當事人利益與另一方當事人形成對立,以“公權”干預“私法”。檢察機關的抗訴只是啟動再審程序,在庭審中的作用僅表現為一種再審的提起,法定事由或稱之為一種程序上的原因力。在庭審開始后宣讀抗訴書即可,再審焦點的確定和再審主張事實、證據的提供均應由當事人負責,當事人在民事訴訟活動中具有平等的訴訟地位和平等的訴訟權利,人民法院不但應當保障和便利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而且對其爭議,應當根據當事人自愿、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民事案件的審理結果,對原、被告雙方有著直接的利害關系,民事訴訟是“私人”之間的訴訟,簡稱“私法”,盡管世界上有不少國家民事訴訟法都是規定了檢察機關可以不同的方式參與到民事訴訟中來,但并不能改變民事訴訟的性質。我國檢察機關在民事訴訟活動中,既不是原告,也不是被告,民事裁判結果與之沒有利害關系,甚至不涉及對其工作的評判。實踐中,檢察機關往往也是注重抗訴率,并不追求抗訴后改判率。抗訴是對于當事人對案件的判決有不滿或者認為裁定的結果有異議的行為。對于判定的抗訴是在十日之內必須向法院進行提出,而裁定的抗訴必須是在十日之內向法院進行提出,否則法院將不會受理當時對于抗訴或者是上訴的相關申請。
引用法規
[1]《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八十三條
[1]《刑訴》 第二百零八條
[2]《刑訴》 第181條
[3]《刑訴》 第205條
五、刑事申訴無果可以抗訴嗎
被害人對刑事判決部分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請,申請檢察院提起抗訴。不能直接提起申訴或者抗訴。
《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一十八條,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的,自收到判決書后五日以內,有權請求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人民檢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請求后五日以內,應當作出是否抗訴的決定并且答復請求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九條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的,自收到判決書后五日以內,有權請求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人民檢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請求后五日以內,應當作出是否抗訴的決定并且答復請求人。
引用法規
[1]《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一十八條
[2]《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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