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稅計算公式以及解釋
一、個稅計算公式,算算你的個稅是多少
啦啦啦啦,國家終于決定發紅包了,新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已經獲得人大通過,正式發布了。什么,國家發紅包了,作為HR的你竟然還不知道怎么領?
關于國家發的紅包怎么領?領多少?咱們就在這里掰扯掰扯。篇幅有限,這里只探討工薪階層的工資個稅怎么辦,其他性質的收入本文暫不討論。
一、什么時候開始領紅包?
簡單兩步走
1.2018年10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先將工資、薪金所得的起征點提高,并適用新的綜合所得稅率。
2.2019年1月1日起
其他部分(各項專項支出扣除等,現在還沒有明確如何扣除)從2019年1月1日起實施。
二、國家給你發了多少紅包?
1. 個稅起征點
由原來的3500大洋(RMB)提高到了5000大洋(RMB)。
2. 稅率如下表
月應納稅所得額X(舊)
月應納稅所得額Y(新)
稅率
080000,X*
0.
45-
15160,IF(X>
55000,X*
0.
35-
7160,IF(X>
35000,X*
0.
3-
4410,IF(X>
25000,X*
0.
25-
2660,IF(X>
12000,X*
0.
2-
1410,IF(X>
3000,X*
0.
1-
210,IF(X>
0,A3*
0.
03,
0))))))),
2)
計算公式2(使用數組進行判定選擇范圍)
假設應納稅所得額為Y,則個稅
=ROUND(MAX(Y*{
0.
03,
0.
1,
0.
2,
0.
25,
0.
3,
0.
35,
0.
45}-{
0,
210,
1410,
2660,
4410,
7160,
15160},
0),
2)
其中的{
0,
210,
1410,
2660,
4410,
7160,
15160}為速算扣除數。
好了,到此為止我們就知道了國家到底發了多少紅包,如何去計算紅包數額了,HR小伙伴們也能從容應對公司員工的各種詢問了。
最后,跟大家一樣期待國家盡快將其他扣除項目的實施細則頒布出來,盡早把剩下的紅包也給發了。
各位客官,飯菜合口味就點下訂閱呦,更多新菜之后上!!!
三茅隆重推出《招聘實戰經理人》證書班,90天零基礎成為靠譜的招聘經理,火爆預售中!
二、什么是勞務報酬所得的應納稅額?
對勞務報酬所得,其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應納稅額=(每次收入額-
800)*
2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應納稅額=每次收入額*(
1-
20%)*
20%
3、每次收入的應納稅所得額超過20000元的
應納稅額=每次收入額*(
1-
20)*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超過20000-50000的部分,稅率30%,速算扣除數2000超過50000元的部分,稅率40%,速算扣除數7000
三、稅收滯納金計算公式
一、滯納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確立的一項基本稅收征收管理制度。它是針對納稅人不按有關稅收實體法規定的納稅期限繳納應納稅款,而在應納稅款之外依法加征的類似于銀行利息性質的款項,其實質是一種執行罰。由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規定的滯納金加收率高于銀行利息,因此滯納金不僅具有補償性質,還具有一定的經濟懲戒性質。所以吳忠稅收滯納金怎么算的問題可以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下管管理法》第二十條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按照法津、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期限,繳納或者解繳應納稅款的,經縣以上稅務局(分局)批準,可以延期繳納稅款,但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根據《征管法實施細則》第三十條的規定納稅人因有特殊困難,依照上述規定,經稅務機關批準延期繳納稅款的,在批準的期限內不加收滯納金。
納稅人未按照前款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前款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其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具體計算滯納金的公式是滯納金=滯納稅款的數額×稅款滯納所持續的日數×
0.
05%。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下管管理法》 第二十條
[1]《征管法實施細則》 第三十條
四、土地使用稅計算公式
城鎮土地使用稅根據實際使用土地的面積,按稅法規定的單位稅額交納。其計算公式如下應納城鎮土地使用稅額應稅土地的實際占用面積×適用單位稅額一般規定每平方米的年稅額
(一)大城市1.
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均采取按年征收,分期交納的方法。
五、土地使用稅計算公式
城鎮土地使用稅根據實際使用土地的面積,按稅法規定的單位稅額交納。其計算公式如下應納城鎮土地使用稅額應稅土地的實際占用面積×適用單位稅額一般規定每平方米的年稅額
(一)大城市1.
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均采取按年征收,分期交納的方法。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