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業與有限責任公司的區別
一、責任有限公司與有限責任公司的區別
兩者的區別是有限責任公司規模較小,有限公司則規模龐大。一、拓展資料1、有限責任公司作為規模較小,私密性高的公司形式,保護股東之間的信任關系,是人合性與資合性的結合,公司運營上具有靈活性。2、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得多于50人,保護了公司的封閉性。
3、有限責任公司指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
4、有限責任公司里,權益總額不作等額劃分,股東的股權是通過所認繳的出資額比例來表示,股東表決和償債時以其認繳的出資額比例享有權利和承擔責任。
5、有限公司指全部資本由等額股份構成并通過發行股票籌集資本,股東以其所認購股份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全部財產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的企業法人。
6、有限公司則規模龐大,公眾性強,通過發行股票融資,往往股東人數眾多,公司的決策也按持股票數量掌握話語權,是典型的資合公司。
7、有限公司必須有2-200發起人,股東人數無限制。
8、而股份公司的全部資本分為數額較小,每一股金額相等股份,股東的表決權按認繳的出資額計算,每股有一票表決權。
二、普通合伙企業與有限責任公司的區別是什么?
普通合伙企業與有限責任公司的區別是,普通合伙企業沒有法人資格,有限責任公司具有法人資格。合伙企業債務應當由所有普通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責任公司債務以公司財產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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